小伙吃“霸王餐”后逃跑被追上 拿匕首恐吓老板

08.10.2014  18:09

  担心被小伙儿的匕首伤到,店主捡起木棍防身。小伙儿跑没了影儿,店主拿着木棍一路寻找。本报记者 侯艳艳摄

  一顿饭,百十块钱,年纪轻轻的小伙子竟吃起了“霸王餐”。7日中午,一名小伙儿在芝罘区西山路一家饭店一顿吃喝后,以上厕所为由逃跑。被店主追上后,他还故意露出随身携带的匕首吓唬人,把饭店老板气得不轻。

  7日中午12点多,一名二十多岁的小伙儿来到芝罘区西山路的一家小饭店,点了3个菜和3瓶啤酒,一共90多元,一个人开始大吃起来。下午2点左右,桌上的饭菜所剩不多,小伙儿起身走到门口,对饭店工作人员喊了句“上个厕所”,未等有人回应就离开了。

  正在后厨做菜的老板孙先生感觉不对劲,立即追出门。看小伙走进了饭店附近的公厕,孙先生等了足足10分钟小伙儿才从公厕走了出来。

  “我们做小生意的,付下饭钱。”孙先生说。“我没带钱,下次吧。”小伙回了一句,并将上衣整了整,腰部露出一把匕首。“我就住在附近,下次来一块给你。”小伙辩解道。“你没钱,我可以佘给你,甚至不要钱,你别不吭声就走啊!”孙先生说。“你到底让不让我走!”小伙把手伸向腰部的匕首,故意恐吓道。

  孙先生见状,立即从身后捡起一根木棍,以防男子袭击。紧接着,小伙儿冲孙先生吼了两句“别过来”拔腿就跑。孙先生紧追不舍,追了四五百米,小伙儿拐进了前进路一个小区内便不见了人影。

  就在孙先生持木棍堵在小区门口时,周围的群众都凑过来询问。得知是一个小伙儿吃了“霸王餐”,小区附近一家面馆的王先生说,就在5日晚上,也有一个小伙儿到店里点了100多元的酒菜没付钱。王先生说,小伙体型偏瘦,身穿红色裤子,与孙先生的描述完全一致。

  “我们开小饭馆挣得是辛苦钱,遇到吃霸王餐的,一天就白忙活了。”孙先生说。

  目前,王先生和孙先生都已报警,警方已介入调查。(侯艳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