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会昌县政府印发《会昌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预案》规定,会昌县政府组织成立县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协调小组,由县政府领导担任组长,县环保局局长、气象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统筹协调全县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 根据《预案》要求,将重污染天气的预警分为三级,应急响应级别同样分为3个等级。根据不同响应等级,实施不同程度的健康防护措施、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