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昌县强化生猪屠宰市场监管

14.07.2016  15:07

  为加强定点屠宰企业的监管,打击私屠滥宰行为,确保全县的肉食品安全,会昌县加强对县城定点屠宰场的安全卫生生产及城乡结合部私屠滥宰点的监管力度。

  一是强化屠宰检疫检验。派出5名官方兽医对定点屠宰场入场生猪进行严格的检疫检验。生猪入场时查验免疫标识和《动物检疫合格证》(产地B),对无免疫标识和未附具《动物检疫合格证》的生猪不准入场。入场后屠宰前按屠宰量的10%抽取生猪尿液进行“瘦肉精”监测(重大节假日按20%抽检),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检测结果阴性并且体温正常、健康的生猪才准予屠宰。屠宰过程中实施同步检疫,对皮肤、肢蹄、淋巴、内脏无病变、肌肉无寄生虫结节等检疫合格的肉品加盖检验验讫印章方可出售。对检疫不合格的生猪及生猪肉品监督企业进行无害化处理。2016年上半年,县城屠宰场共检测3798份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检测结果全部为阴性。

  二是强化屠宰企业监管。该县屠宰管理办加强了对定点屠宰场会昌县利民食品有限公司的监管。对其屠宰台账进行检查,要求其如实填写各类台账,对其动物防疫条件进行检查并提出加大卫生消毒制度的执行力度和做好屠宰过程废弃物无害化处理的整改意见。同时要求其加强企业管理,认真做好生猪“瘦肉精”和肉品品质的企业自检。

  三是严厉打击私屠滥宰行为,集中整治县城周边私屠滥宰现象。制订了巡查制度,每星期不定期进行畜禽屠宰管理巡查,先后组织65余次326多人次对县城周边、城乡结合部的可疑私屠滥宰点进行排查,巡查企业和疑似私宰点24家次,并做好相关巡查记录和拍照固定。对发现有屠宰痕迹的可疑地点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对屡教不改的,按照相关规定移交公安局查处,已移交2起。针对市场存在的无检疫合格证明的生猪肉品现象,发函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请求协助查处。另外,印发了500余份《告知书》发放到全县屠商手里,告知屠商守法经营,并公布私屠滥宰举报电话。通过巡查、宣传和联合执法,县城周边的可疑私屠滥宰点已得到取缔和遏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