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实施意见》

27.07.2018  17:11


7月27日,省委书记、省长刘奇主持召开第7次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实施意见》等议题。

会议强调,制定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具体措施,对全面提高城市安全保障水平,维护公共安全具有重要意义。要从严落实责任,依法明确城市相关方面的安全生产职责,做到责任无空档、监管无盲区,确保涉及城市安全的各项工作有人管、责任有人担;要从严开展整治,加大桥梁隧道、燃气、地下管廊、城市排水、生活垃圾填埋场和渣土收纳场、高空广告牌、综合交通枢纽和轨道交通等领域隐患排查治理力度,立行立改,边查边改,确保城市运行安全;要从严追究责任,对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监督检查不到位、隐患整改力度不大的,采取警示约谈、通报批评、挂牌督办等措施,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会议要求,省安监局根据会议精神进行修改完善,以两办名义印发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