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召开党委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
2016年4月22日上午,学院召开党委专题会,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委关于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研究部署学院“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会议由院党委书记潘晓华主持,院长秦夏明,副院长衷敬华、肖鸿晶、刘光华参加了会议。党政办公室、组织人事部、宣传部等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了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体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方案〉的通知》和《中共江西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省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重点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审议“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方案时的讲话精神,刘云山、赵乐际同志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和省委强卫书记在全省“两学一做”动员会部署会上的讲话精神。
潘晓华对全院做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他指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是面向全体党员深化党内教育的重要实践,是推动党内教育从“关键少数”向党员拓展、从集中性教育向经常性教育延伸的重要举措,学院各级党组织要把开展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作为重大政治责任,切实抓紧抓实抓好。
会议强调,“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基础在学,关键在做,学院要根据中央和省委的文件精神,按照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强卫书记的讲话要求,结合学院工作实际,特别是党支部建设、干部教育培训、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等相关工作,制定好实施方案,力争做出学院特色。
会议还传达学习了《省委办公厅关于以苏荣“造绿工程”为反面教材进一步树立正确政绩观的通知》《中共中央印发〈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的通知》《省委督查室关于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西工作要求情况开展督查的通知》《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新闻舆论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和《中共江西省纪委机关、中共江西省委组织部印发〈关于支持、保护和激励党员干部改革创新、担当有为的意见〉的通知》等文件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