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召开会议部署中秋国庆期间廉洁自律工作

01.09.2014  12:53

8月31日上午,我校在行政楼五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学习贯彻省纪委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部署开学前后、中秋节、教师节、国庆期间廉洁自律工作。校党委书记刘谟炎、校长金志农到会并讲话,全体校领导和处级干部参加了会议。

会上传达学习了省纪委关于做好中秋国庆期间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教育部《关于做好中秋、国庆期间及开学前后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通知》以及教育部《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对学校节日期间廉洁自律工作进行了部署。

党委书记刘谟炎和校长金志农在讲话中强调,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若干规定精神以及教育部通知要求;全体党员干部要坚决纠正“四风”,切实预防各类“节日病”。九至十月,节日多、学校大事多,要本着廉洁自律、厉行节约的原则过好节日,办好大事,防止出现问题,坚持各个时间节点持续抓好纠正“四风”工作,要以优良的党风促校风带学风,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

纪委书记梁钢对廉洁自律工作进行了具体布置,她要求:一是校属各单位组织要传达学习省纪委和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加强对教职员工的教育管理,严格执行教育部“六条禁令”;二是各级领导干部要严于律己、做好表率。严格遵守厉行节约、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切实做到“六不一带头”。涉及婚丧喜庆事宜要向校纪委书面报告并作出承诺;三是要抓好监督检查,对违纪违规问题严肃处理。纪检监察室要认真受理信访举报,善于发现利用现代物流快递、电子商务等途径产生的“隐蔽”问题,加强执纪问责,对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一经查实,严肃处理。(虞菊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