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九羽:防护伞撑好了,溺水悲剧还会频频上演?

24.08.2015  09:10

  云南个旧日前5名小学生在水库溺亡的消息再次让人们揪心,而这并不是今年暑假发生的第一起学生溺亡事件。8月4日,深圳一名11岁的男童因受游泳池回水口吸附,导致溺亡;7月16日,吉林省吉林市一所中学的3名男生沿松花江边行走时,其中两名男生不慎跌入水中,不幸死亡;7月7日,吉林省松原市松花江下游段就发生两起溺水事件,造成5人死亡,其中包括3名男孩;6月20日,长春市九台区龙嘉镇朝阳沟村的一处水塘内,两名男孩玩耍时溺水身亡;据媒体调查,今年6月1日到7月15日,深圳市一个半月内已有9人溺水身亡,其中15岁以下儿童4人……

  家长忧心忡忡,学校郑重提醒,社会年年呼吁,然而,暑期儿童溺水身亡频发,仍是炎炎夏季里沉重的话题。因为溺水已经成为了少年以及儿童非正常死亡的头号“杀手”,远超交通事故等伤害。世界卫生组织的数据显示,全球每年约有372000人死于溺水,超过一半的死者年龄在25岁以下;中国10岁以下儿童的非正常死亡原因,将近80%是溺水。进入暑假,少年儿童溺水身亡的事故更是频频发生,生命还在花季,来不及绽放就凋谢了,让人感到心痛。

  客观分析,少年儿童的好奇心和缺乏水上自救能力是造成他们容易溺水的重要原因。尽快补齐安全教育的“短板”,给少年儿童加上一把思想上的“安全锁”,显得迫在眉睫,教育部编写预防溺水童谣的积极意义也正在于此。当下,家长、学校、社会应一道发力,共同为少年儿童织好“安全网”,莫让溺水悲剧年年上演。

  家长要扮演好第一监护人的角色,在“起跑线”上做好安全教育。比如,应从小就给孩子灌输安全意识,指明玩水的潜在危险,让孩子们主动远离陌生、危险水域;要让孩子掌握一些紧急避险常识,以便在危急时刻自救,等等。同时,家长要以身作则、做好正面示范,坚持在有完善的安全防范措施的游泳场所内活动,不要当着孩子的面“野泳”。

  学校要采取疏导结合的方针,加强安全教育。在教授防溺水知识、增强安全防范意识的同时,要让少年儿童掌握一定的游泳技能,做到理性下水。爱玩是孩子的天性,炎炎夏日到水中嬉戏、享受难得的清凉,更是一项广受少年儿童欢迎的活动。把游泳列入中小学生课堂教育内容,一直是教育专家、老师和家长的共同呼声。国家相关部门修订的《全国游泳锻炼等级标准》,也已将游泳列入学校教育的各个阶段,在中小学校开设游泳课是大势所趋。如果少年儿童都掌握了这一生存技能,就能在意外自救、救助他人方面发挥关键作用,溺亡事故就会大大减少。

  同时,我们还要认识到,为公众提供完善的游泳设施,是避免孩子接触陌生、危险水域的有效手段。近年来,一些地方之所以频频发生溺亡事故,一个重要原因是公共游泳设施匮乏,少年儿童没有安全的游泳场所可去。因此,相关部门要加大投入力度,合理规划、建设现代化的游泳场所并培养专业人才,引导孩子在安全的环境里开展游泳健身活动;要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游泳设施的建设,让游泳池不再成为城市里的一种稀缺资源。这样一来,孩子们自然会远离“野泳”,生命安全当然更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