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传言:民生项目惹民怨拷问程序正义

12.05.2014  11:23

  昨日,杭州市余杭区政府网站发布《余杭区人民政府关于九峰环境能源项目通告》,回应市民聚集事件。杭州余杭区中泰乡九峰村将规划建造垃圾焚烧发电厂,引发包括杭州城区居民、中泰乡辖下村村民的担忧,从5月9日起,不断有城区居民和中泰乡村民到规划建造垃圾焚烧发电厂的九峰村聚集,并封堵路经当地的省道和高速公路。余杭官方称,在项目没有履行完法定程序和征得大家理解支持的情况下,一定不开工。(5月11日《新京报》)

  垃圾焚烧发电厂的建设应属于环保项目和民生项目,但是在哪里建设、何时建设、如何建设等细节不能通过闭门造车的暗箱操作完成,而是应该在充分满足公众知情权,尤其是利益相关者知情权的前提下进行。即在项目的可行性报告论证期间就需要告知利益相关者,让公众参与其中,充分表达意见,这样才符合程序正义的基本要求。而在项目引发民怨,甚至警民冲突之后,才姗姗来迟发布通告,显然有些不情愿的意味。更表达出原本属于民生项目的建设缘何能够变味的关键,如果没有完善的程序,没有充分尊重民意的基础,这样的民生项目再顶着“民生”的帽子也会变得民怨沸腾。

  一方面,对于在九峰村建造垃圾焚烧厂有着客观的现实,即超负荷的周边垃圾处理能力;另外一方面,为什么要选择这样的地址建设垃圾焚烧厂必须有证据的支撑,而这样的证据支撑更需要获得周围居民的赞同。矛盾的解决和推进必须符合公众的诉求,既然垃圾焚烧发电厂必须建设是现实所逼迫,而在哪里建设就会成为现实问题。选择九峰村作为垃圾焚烧厂的做法既然有着前期的规划,而这样的规划在出现之后就遭遇到了反对。可笑的是,反对之后,公示照样公示。这难道不是将民意置于不顾的最好表达吗?而面对警民冲突,也就不难理解其中的问题所在。

  村民的反对并非没有道理,而之所以反对如此激烈,根源在于程序不透明导致。试想,如果在九峰村建设垃圾焚烧厂的整个过程都有村民的参与,及时将村民的意见公示,让人们有着实时感到事件动态进展的信息。这样的冲突完全可以避免。而村民反对的可能并非仅仅是建造垃圾焚烧厂的事实,而是反对的为什么建造过程没有征求自己的同意。尽管,建造垃圾焚烧厂是民生项目和环保项目,但也不能因为项目本身的民生性质就完全不顾民众的意愿,否则,即使再贴上民生标签的项目也会是一种倒行逆施,走到与民众对立的角度上去,引发更多的冲突。

  现在,官方回应“要征得群众的支持”和“履行法定程序”。而这原本就是应该做的,而这样的做法理应不出现冲突也应该履行的。可见,民生项目也好,其他建设项目也罢,程序公正是最基本的要求,如何征得民众的同意,履行完法定的程序,才能开工建设。而如果违背程序正义,结果显而易见,只能出现冲突。既然如何,为何不能将应该完成的程序先行完成呢?(王传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