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下月起可按月提取还贷

29.08.2014  12:19

   中国银行15个网点提供一站式服务

  9月1日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开办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委托按月提取业务。

  从9月1日起,已签订委托按年提取协议的职工可办理委托按月提取转换手续,不办理转换手续的仍按原协议执行;尚未签订协议的可选择签订委托按月/年提取协议。

  住房公积金委托按月提取业务是指办理了南昌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可与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中国银行(委托提取业务经办行)签订住房公积金委托按月提取协议。从协议签订之日起,职工每正常还款一个月,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中国银行将在次月25日之前为职工代办住房公积金提取和结算手续。提取额度以上月实际还款本息和为限。提取金额为百元的整数倍。提取资金转帐至协议约定的中国银行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账户内。

  此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中国银行共同推出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中国银行叠山路支行营业部等15个办理网点,提供一站式服务,进一步简化办理手续,避免职工往返奔波。(记者 张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