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超12% 更好促进社会公平

17.04.2016  09:10

江西广播网4月17日讯:

从今年5月1号起两年内,我国将阶段性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凡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高于12%的,一律予以规范调整,不得超过12%。也就是说如果月平均收入1万元,单位和个人加起来每个月最多也只能缴存2400元公积金。新规定有何积极意义?将对房地产市场带来什么影响?江西台记者马丽报道:

住建部目前正与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人民银行一道,制定《关于规范和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通知》内容包括: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高于12%的,必须予以规范调整,个人和单位的缴存比例均不得超过12%;也就是说,个人和单位每月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数额不能超过职工每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十二。同时,还将实行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政策,从2016年5月1号起实施,暂按两年执行。对此,南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胡庄春表示,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金额是根据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来计算的:
【出录音】 “缴存(百分之)12是一个缴存比例,是按照你上一年收入的12%。
 我省现行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8%至12%。去年,南昌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执行的是单位和个人各12%,月缴存额度单位和个人两部分总额不得超过3200元,不得低于260元,超出上限须依法纳税。在南昌,各单位之间公积金缴存数额存在一定的差距。截至2015年底,南昌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总额达到508亿元,在缴存的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达到35.6%,占比最高,国有企业占比33.9%,排名第二,城镇集体企业3.4%,占比最低。
中国青年报曾报道,我国各行业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数额存在很大差别,最高与最低之间的比例超过30倍,银行、电力、烟草等垄断行业缴存数额最高。一些银行职员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数额超过万元。 本来是为中低收入阶层“雪中送炭”的住房公积金,最终收入越高受益越大,收入越低受益越小,变成给高收入人群“锦上添花”。不但没有起到缩小贫富差距的作用,反而进一步拉大了收入差距。省社科院经济研究所副所长程宇航表示新政出台无疑将改变这种现象:
【出录音】“有一些企业为了多给职工发年薪,就会把缴存比例提高,为了更好的控制一些垄断企业变相为职工发福利,有一些困难企业可能连公积金都缴存不起,这样职工收入水平就会拉大,这样对垄断企业可能是一个限制。
此外,程宇航认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限制对去房地产库存、遏制房价上涨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出录音】“缴存比例如果高的话他们的工资也相对会高一些,缴存比例高会推高那个地方的房价,需要去库存的地方,它的公积金缴存比例往往是较低的,没有促进去库存,对大城市的房地产还是有一些遏制作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