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恤下属”岂能成公款旅游的幌子?

09.10.2015  18:12

  “以前,我还一直以为在外出考察学习过程中公款旅游是正常的事呢!现在看来,这个错误的观念真得好好纠正纠正了……”当干部职工们在贵州省习水县纪委编印的《警示教育读本》上看到原安监局副局长冉隆涛借外出考察学习之机带干部用公款旅游受到查处的案例时,都忍不住发出这样的感慨。(10月8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

  作为部门领导体恤单位干部职工本没有错,但这种“体恤”只能是工作上的帮助,生活上的关心,而不是打着“体恤下属”的幌子,助长公款旅游等公款消费的歪风习气。

  考察学习与结伴旅游本是公私分明的事,为何会在原安监局副局长身上混为一谈,依笔者看,首先在其思想上,公与私就是模棱两可,逻辑混乱,甚至把私凌驾于公之上,考察学习本为公,学习结束不返回单位而去旅游,这与工作安排完全不相符合,与无故不到岗上班何异?副局长默认就可公款旅游、异地旅游,不得不说该部门在对干部职工的日常管理上出现了问题,要么是管理制度不健全,要么就是制度成为稻草人。当然直接暴露出来的就是落实“两个责任”不严不实,失之于软。

  借考察学习搞顺风旅游,甚至是“打擦边球”异地旅游,显然是没把“”放在“”前,也没把“”控制在“法律和政策规定的范围内”。像这种不仅占用工作时间,还利用公款旅游的假公济私行为,直接反映出来的就是用权不严,滥用职权。作为考察学习带队的副局长不仅没有阻止公款旅游行为的发生,还默许公款异地旅游,从责任的角度说,其完全是失职,是对违纪行为的纵容和包庇。可以说“公款姓公”,“公权为民”没能在其心中引起足够重视。

  近年来,由于中央“八项规定”的落实,公款私用现象得到明显遏制。但有的单位部门面对公款“”心不改,在“公款”上动起了歪脑筋,假借体恤干部职工,违规发放购物券,超额发放节日慰问品,总是想方设法规避检查。用公家的钱供自己享乐,其本身就是触碰了纪律红线。

  假公济私,公款旅游,不仅严重败坏干部队伍风气,有损政府形象,拉远干群之间的距离。而且从节俭的角度说,这也是对财政资金的一种浪费。同时还严重破坏了社会公平公正环境。让人感到奇葩的是,就这样乱用公款,居然也能财务报销。不知道该单位的财务部门是怎样执行财经纪律的?报销3.8万元的旅行社费用又是经过谁审批的?依笔者看,正是因为层层把关不严,执行纪律制度不实,才造就了公款大吃大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等公款私用的腐败温床。

  笔者认为,从治标治本的角度来说,要彻底消除公款消费,铺张浪费的现象,刹住假公济私这股歪风,首先还是要从制度入手,完善制度,健全监督机制,堵住管理漏洞,既要管住公款的使用,又要管住那支审批的“”。然后是要增强公款使用透明度,做到公款信息人人知晓。再就是要加强监督检查,特别应发挥社会和公众的监督职能。最后是要落实责任,对违纪违法人员严格处理,达到威慑警示的目的。只有如此,“变相公款旅游”才能真正丧失存在的土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