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体育局:出台党风廉洁建设工作约谈制度
——省体育局党组出台党风廉洁建设工作约谈制度
为进一步健全挺纪在前制约机制,强化全局党员领导干部日常教育和监督工作,促进干部廉洁自律、勤政廉政。近日,省体育局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省纪委关于党风廉洁建设工作约谈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出台了《省体育局党风廉洁建设工作约谈制度》(以下简称《制度》)。
《制度》分为工作约谈、教育谈话、提醒谈话和诫勉谈话四种类型,按照工作需要和目的确定相应的谈话对象。根据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的情况和要求,工作约谈局直属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机关处室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责任人,通过情况沟通、意见交流,达成党风廉洁建设目标共识;针对新提任处级领导干部、重要岗位党员领导干部开展廉洁履职教育谈话,鼓励引导党员领导干部担当责任,正确履职;对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制度规定中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领导干部进行提醒谈话,坚持教育为先,预防为主,做到对廉洁风险问题抓早抓小。同时将监督提醒和纠错整改有机结合起来,由信访、省纪委驻文化厅纪检组案件查处等其他渠道反映的涉及党员领导干部勤政廉政、履职方面的问题,情节较轻,损失和影响较小的,对当事人及相关责任人按照规范程序进行诫勉谈话,提出限期改正错误的意见和建议。凡已进行诫勉谈话未按期整改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制度》的建立是省体育局党组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的各项工作任务,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正确把握运用“四种形态”,特别是要使“第一种形态”常态化,针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咬咬耳朵”、“扯扯袖子”,筑牢思想防线,念好廉洁“紧箍咒”的又一重要举措。坚持教育在先,预防在前,抓早抓小,上下联动,形成合力,对加强和改进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洁教育,进一步营造江西体育行业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省体育局直属机关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