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江县检察院:打击与预防并举 促进生态环境保护

31.05.2015  22:10

2014年以来,余江县检察院以建设“美丽中国”为契机,充分履行检察职能,采取多项措施促进生态环境保护,收到了比较理想的成效。

该院从盗伐林木、滥找国家重点保护植物、非法收购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破坏渔业资源等相关犯罪行为着手,重点打击、依法快捕快诉,从案件质量与办案效率上,保证严厉打击该类犯罪的高压态势。2014年以来,共审查并起诉破坏环境资源类案件7件9人。从查办渎职犯罪作为切入点,重点查处资源、环境、生态类职权的国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从源头上保证生态环境执法工作的顺利进行。其它部门在办案过程中发现渎职线索,积极移送该院反渎职侵权局,有力地打击、震慑生态环境资源类违法行为。

该院充分发挥检察建议之效能,力促职能部门正确履职。重点总结办理破坏环境资源刑事案件和相关职务犯罪案件的发案规律,分析该类案件的犯罪特点,剖析发案原因,从预防犯罪、完善管理制度的角度,以检察建议的形式向有关职能部门指出存在目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保护生态环境的建议措施。推动职能部门建章立制,提高警惕,促进其正确履行职能,以促进生态环境的保护工作。自2014年以来,余江县检察院向林业、国土、农业、林业公安等行政执法部门发出检察建议9份,得到了各职能部门的高度重视。各职能部门在收到检察建议后均表示,余江县检察院发出的检察建议不仅对当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到位,而且条条都“切中要害”,使他们得到了警示和提醒,并承诺按照检察建议提出的问题进行改正,一定认真履行职责,模范遵守法律,决不违反法律、决不出现渎职行为。(刘秋有 欧阳小茜)

供稿:鹰潭市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