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江建立村民建房挂牌公示制

01.01.2016  00:21

有了这小小的建房挂牌公示牌,我现在可以有底气的用心做自己的房子,再也不用躲躲闪闪……。”这是余江邓埠镇西坂村村民吴卫红说的一段话。

该县自全国农村宅基地制度试点改革展开以来,积极探索农村宅基地管理模式和机制体制创新,敢于“打破常规想问题,冲破旧俗破难题”。制定的《余江县农村村民建房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规定,农村村民建房审批后,乡(镇)农村村民建房管理办公室在10个工作日内,会同村委会、村民理事会实在组织打桩放线,确定用地四至、面积。同时将村民建房审批建设信息公示牌在建房地址上挂出,公示牌主要注明房屋审批情况、四至位置、建设时间监管机构、责任人、土地巡查包片、举报电话等信息。

 

 

吴卫红说“别看小小的公示牌,作用可大。一是给其他村民一个告示,建房得有这个小牌牌,没它不能建;二是主动接受监督;三是村民安心”。村民建房挂牌公示,方便了群众,提高了土地执法的效能,形成了“一户建房、全村监督”的良好氛围。不挂牌或是不按公示内容建房,就会有群众举报、理事会阻止、执法巡查,即便是正常审批的未按内容建,也可能面临拆除。

该县在规范农村村民建房过程中,严格落实规划先行的原则,对全县所有自然村进行规划,严格按照规划要求审批农民建房,深化村民建房的批前、批中、批后监管。充分发挥村民理事会作用,把民主、自治原则贯穿到村民建房管理中去,真正实现农民的事让农民自己先管起来。

村民建房挂牌公示,让我们的基层国土所的工作人员减少了很多冤枉事,监管起来方便多了。”邓埠国土所所长章微江深有感触的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