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东客:作协副主席抄袭怎么还理直气壮

20.07.2015  15:25

  近日,陕西作协副主席、西安作协主席吴克敬在户县某报发表了一首名为《户县赋》的诗作,结果被发现,与李景宁2009发布在《陕西日报》上的《户县赋》存在雷同,吴克敬的这篇《户县赋》只有区区205字,可是有192字与李景宁的《户县赋》完全一致。面对抄袭质疑,吴克敬的回答是:“县上就这几件事,所以诗会存在雷同的地方。”还有报道说,因为将重复发表的作品充当新作投稿,吴克敬曾被长江文艺杂志社发声明指责。(央广网7月19日)

  类似于文联主席、作协主席这样的官一直被认为不是什么核心部门,呆的也是清水衙门,似乎很好当,只要讲讲话、开开会就行了。可现在看来,这清水衙门的官儿也不好当了。吴克敬是地方作协主席,省作协副主席,竟然陷入了抄袭和重复投稿的丑闻,想来该是官事太忙,所以耽误了创作。

  不过从吴克敬的抄他人旧作,改自己旧稿的举动,我们似乎可以得出两点信息:一是作协主席的身份对于发稿是有一定帮助的。以吴克敬为例,其投稿给长江文艺杂志社的作品此前已经多次发表。而且吴克敬称此举有时是为了应付编辑约稿。试想,如果是一名普通作者,会不会受到这样的礼遇?恐怕不能。另外一点是作协主席需要作品来妆点门面,证明自己的价值。既然是作协主席,按照逻辑应该比一般的作家水平要高?如何体现?自然要拿作品说话。但谁都知道文学创作不是开会讲话那么简单,需要阅历,需要灵感,需要时间。而很多类似吴克敬这样的作协主席很可能缺少的就是创作的时间。

  对于文人而言,抄袭是一种耻辱,也是自身能力不足的一种外在表现。但是为什么有那么多的文人沦为“文抄公”?主要原因恐怕还是抄袭的成本太低。一首诗作205字有192字与别人完全一致,这不是赤裸裸的抄袭是什么?除非吴克敬有证据证明自己没有抄袭。身为一名省会城市的作协主席,吴克敬被杂志社指责,抄袭县作协主席作品,如此行径实在与其身份不相符合。然而一个有意思的现象是,面对抄袭,吴克敬竟然可以义正言辞地辩解,毫无悔改道歉之意,这就不能不耐人寻味了。

  郭敬明深陷抄袭丑闻,可小日子过得照样风生水起。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刘钢抄袭了,可人家说我承认抄袭了,又当何如?抄袭者的口气越来越硬,越有恃无恐,这并非是一种正常的现象。对于身为作协主席的吴克敬而言,抄袭并不是简单的个人行为,而是道德出现了问题。世风日下,人心不古,会风见政风,文风见做人。如果陷入抄袭风波的吴克敬还能安稳地做他的作协主席,这恐怕会成为作协这一组织的耻辱。谁的孩子谁来管,对于身在作协体制内的吴克敬来说,最好由中国作协介入调查,如果抄袭行为属实,那不妨清理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