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家群体处境尴尬:普通作家沦为低收入群体

20.11.2014  21:05

  “衙门作家吃低保,自由撰稿难温饱。”在作家群体里流传的顺口溜,形象地说明了一部分作家群体的生存现状。

  在江苏、陕西等作家群体较为集中的地区,因为稿酬标准和稿酬个税起征点双低,在坚持纯文学创作的作家群体中,不少完全靠写作为生的人甚至还挣扎在贫困线上。

   “作品不如白菜豆腐值钱

  “呕心沥血的作品不如白菜豆腐值钱,出去人家都以为我是老板,不好意思说自己是作家。”陈亮说。

  陈亮是江苏泗洪的一位农民,也是当地颇有名气的乡土作家。每年农闲时间,他可以创作出一二十万字作品,但带来的收入却不足3万元。

  为了支撑自己的写作梦,这些年,陈亮陆续开过广告公司、婚纱影楼,还搞过西瓜种植合作社。

  “这些年我发表诗作获得的最大一笔稿酬是1500多元,有时候仅仅只有一、两百元甚至几十元。”陕西的“70后”诗人李小洛说。

  李小洛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对于我们大多数中青年作者来说,通过作品发表得到的稿酬非常微薄。但是这些不多的回报,对于执着于文学创作的年轻人来说,却是不小的鼓励。

  国内文学刊物稿酬在很长一个时期维持在较低水平。自1999年以来,我国原创作品稿酬标准一直执行每千字30元至100元的标准。在实际操作中,最著名的几家文学刊物的稿酬标准约为每千字200至400元不等,省级刊物的稿酬大都为千字百元,而地市一级通常只有每千字三、五十元的稿酬。

  报告文学作家莫伸说:“一个电影剧本大约3万字,稿酬通常都在10万元以上,一集电视剧剧本的稿酬也可以达到上万元甚至更高。与此相比,纯文学作品的稿酬标准在文字创作的艺术门类中是最低的。

  江苏作家周伟以自己的小说《大马一丈高》为例计算了小说创作的回报,这篇4万字的小说在《小说月报》上发表后,以千字百元的标准领到了税后稿酬3700元,后来获得紫金山文学奖得到奖金1万元,接着又被多家刊物转载,每次获得报酬约1500元。

  周伟说,创作这样一篇能够获得省级奖项的作品,得到的税后稿费及奖金共计不到3万元,而其中花费的时间需要一年以上。

  今年9月底,国家版权局官网公布《使用文字作品支付报酬办法》。根据这项于今年11月1日起施行的办法,作家原创作品每千字的稿酬由过去的30元至100元提高到80元至300元。

  虽然对比以前的老标准,新标准稿酬提升的幅度较大,但受访作家表示,原创作品的版税率依然为3%到10%,作家稿酬的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也仍为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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