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泽供电公司加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

26.08.2014  18:29

8月26日,彭泽县供电公司总结过去临时用电安全管理成功经验和不足的基础上,制定了新的《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办法》。旨在加强和理顺该县临时供用电管理秩序,维护电网安全稳定运行。

据了解,今后该县用电单位或个人申请临时用电手续,供用电双方签订《供用电协议》和《临时用电安全协议》,明确供、用电双方安全责任后方可用电。该办法中临时用电是指低压供电的基建工地(含居民建房)、农村基本建设(包括脱粒、抗旱、排涝等)及其它需要新接电源的,用电时间一般不超过6个月者。

为保障用户安全正常用电,该公司要求所属供电所应将临时用电安全作为专项管理,不定期进行检查,农村用电高峰季节应增加检查次数。台区电工应对所属范围内临时用电设施进行经常性检查,对漏电保护器应加强试验,发现失灵、损坏等,应及时通知用户更换。对出现临时用电乱挂乱接现象的供电所,该公司特别规定,每处在该供电所月度绩效考核中扣罚10分;发现长时间不装表用电的客户扣罚供电所200元;瞒报电费者经查实后将给与待岗处分。(吴力荣)

供稿:彭泽县供电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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