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供销社对南丰县社“引导资金”项目开展专项督查

10.09.2014  11:19
          为加强江西省农村现代流通服务体系引导资金基层社(中心社)组织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的督促工作,确保南丰县太和供销合作社“引导资金”项目高效推进。近期,市社党委委员、调研员刘裕平一行三人,深入南丰县“引导资金”项目实施点进行了现场督查,实地察看了太和基层社组织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建设情况,认真听取了南丰县太和供销合作社“引导资金”项目实施情况汇报,充分肯定了项目加速推进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体系的作用,并对下一步加强及完善“引导资金”项目建设提出了指导性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