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市通报3起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目前,景德镇市纪委、监察局对3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发出通报,分别是:
乐平市林业系统人员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乐平市林业局人武部长徐春明、塔前镇农林水办主任石国玉两人利用职务之便,采取将他人的造林以石国玉亲属名义申报“长防林”工程建设项目,贪污国家造林补助资金74000元;乐平市林业局营林员朱锦良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贿赂29000元;乐平市林业局营林股副股长程刚新利用职务之便,采取虚增面积等手段,与他人共同贪污国家造林项目补助资金114200元,与他人共同受贿21000元;乐平市洪岩镇林办主任王树仁利用职务之便,采取虚增面积等手段,与他人共同贪污国家造林项目补助资金171500元,与他人共同受贿21000元。徐春明受到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处分;朱锦良受到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处分;石国玉受到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处分;王树仁受到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处分;程刚新受到行政开除处分;上述人员涉嫌违法问题的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昌江区鲇鱼山镇乡建办主任刘雪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刘雪在打击吕蒙村“两违”建设中,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默认、纵容他人违法建房,并收受贿赂3万元。刘雪受到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珠山区童街村村委会主任邓彬侵害群众利益问题。邓彬在担任童街村村委会主任期间,未经村“两委会”讨论通过,亦未在镇资产办报备等相关法定程序情况下,以19.2万元的价格私自倒卖村委会集体资产原村老协活动中心房产。邓彬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通报要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认真落实“把纪律挺在前面”的要求,把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四风”问题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到基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四风”问题列入纪律审查的重点,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典型问题要快查严处,决不放过。(景德镇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