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五促进”举措提升民族乡村自我发展能力
江西省民族地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提出“五促进”新一轮民族乡村发展措施:
一是促进传统产业升级改造。对民族乡村的毛竹、林木、油茶、果业等传统种植业,在资金、技术、管理方面给予重点扶持,延长产业链,增加产品附加值,促进形成产业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增强其抵御市场风险和自然灾害风险的能力,把山上办成“绿色银行”。
二是促进群众自主创业自我发展。在改善民族乡经济环境、管理方式上下功夫,以用好用活民族乡生产扶助资金为重点,继续创造条件,通过产业政策的引领推动,把群众自主创业的积极性调动起来,把群众自我发展的能力培养出来,使群众真正成为创业的主体力量,增强民族乡村经济社会发展的生机和活力。
三是促进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通过土地等生产要素的有序流转与集约等改革措施,促进家庭农场和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抓好现代农业(包括林业)体系建设,加强服务体系、技术体系和营销体系建设,推进标准化生产,打造优质特色品牌,努力推动农业产业发展。
四是促进民族乡加快城镇化建设。深入贯彻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根据推进城镇化的具体部署,把民族乡城镇化建设摆上议事日程。坚持以人为本,注重提高人口素质和居民生活质量,优先解决民生问题。抓好规划编制,建好基础设施,提高社会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坚持生态文明,推进绿色发展,传承好民族历史文化,把民族乡建设成有历史记忆、地域特色、民族特点的美好城镇,成为少数民族群众幸福生活的美好家园。
五是促进和谐秀美乡村建设和乡村旅游事业发展。充分发挥江西民族乡村在和谐秀美乡村建设方面具有得天独厚的自然条件、浓郁的民族风情和朴实的文化传统。突出少数民族文化和生态文明建设。加强民族地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注重挖掘、整理、保护、传承、弘扬少数民族传统文化,形成一批有江西少数民族特色的文化产品。把新农村示范点建设、特色村寨建设与和谐秀美乡村建设结合起来,在一些有条件的民族乡村,按照乡村旅游的标准和要求进行规划布局,力争率先打造一批具有少数民族特色的和谐秀美“亮点村寨”。
供稿:民族社会事业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