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修正案(草案)征求意见座谈会在我厅召开

30.03.2015  16:40

3月24日上午9:00,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韩军主任一行到我厅召开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修正案(草案)征求意见座谈会。厅长洪三国出席会议并讲话。出席会议的还有厅副巡视员傅道言以及法规处、办公室、计划处、社发处、高新处、农村处、重大专项处、条财处、国合处、成果处、知识产权局、科技情报研究所、计算测试所等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和高新区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晶能光电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会议由傅道言副巡视员主持。

首先,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韩军主任说明来意,他指出,省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对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修正案 (草案) 》修改意见的高度重视,以前都是直接通知各厅局领导到省人大征求意见,这次直接下到厅局征求意见;请科技厅各位领导和各处室、直属单位及企业的负责同志积极配合我们工作,积极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修正案 (草案) 》提出专业的意见和建议。

随后,洪三国厅长代表科技厅热烈欢迎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各位成员来我厅莅临指导并强调指出: 一、 2015 年全国人大会议把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修正案(草案)》提上日程,凸显了新时期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对我国创新驱动发展的重要性。其目的是适应新常态,力争新贡献, 着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充分发挥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巨大作用,建立以市场为导向,产学研一体,面向基层、面向企业、面向农村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促进我省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实现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 二、要 贯彻落实中央“四个全面”战略,依法行政,推动“三单一网”建设, 法无授权不可为,法无限制都可为,法定责任必须为 政府部门要简政放权,约束权力,减少行政干预,防止权力滥用,保证权力在法律框架内运行;同时,削减政府行政审批事项让公民和市场主体更自由,激发科研院所科研人员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活力,对于法律规定自己的职责必须有所作为; 三、要 抓大扶小放中间 抓大 就是抓住国家最高的科技成果,包括国防、战略高技术等的尖端科技要加强来 促进更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扶小”就是要抓“万众创新,大众创业”基层、小型科技成果转化成功,有一定经验的小企业,对于科技基础薄弱的小企业,我们要“扶一把,送一程”,对于一些有一定实力自我发展的企业,要采取放活经营,充分发挥企业自身自主创新的主体地位,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各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分别结合自身工作的经历和体会,就《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修正案(草案)》进行了热烈讨论,进行了广泛交流,主要围绕以下几点: 一是 针对科技成果转化的保障措施,不少同志建议保障措施要写实,要有实质性的鼓励科技成果转化的措施,有实质性的创新。如第35条可以添加“国家通过建立财政科技信贷风险补偿机制”; 二是 科技成果“使用、处置、收益分配”三权问题,充分吸收了国家中关村政策精神,如第13条中“国家加强标准制定工作。。。”是修改稿新增加关于对成果决定、处置、收益等内容;三 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修正案(草案)》都是针对国家研发机构、高等院校角度而言,建议增加对地方、社会研发机构规范条款; 四是 科技人员身份界定问题,有些科研人员既是公务员又是科研人员,所以之间的界限建议要划清。

最后,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韩军主任发表讲话。他指出,一、会议时间不长,但是效果非常好;二、科技厅要及时跟踪各处室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修正案 (草案) 》修改意见,及时汇集反馈我们以便更好完善;三、企业是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主体,要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促进科研与市场的结合,完善企业参与科研组织、实施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