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出台20条措施促进经济平稳增长 支持收购库存商品房为保障房

21.08.2014  02:33

  江西网络广播电视台8月20日南昌讯(记者 陈大圣)为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压力,日前,江西省出台20条措施,全力促进全省经济平稳增长。

  8月20日,江西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促进经济平稳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出台了20条具体措施,涵盖了项目调度和落实、融资和信贷支持、用地、用工、房地产、产业集群、税费、进出口等方面。

  《通知》对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提出了要求。要求落实首套房贷款优惠政策,适当降低二套房首付比例。支持商品房库存较大的城市收购符合条件的商品住房作为保障房和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房源,积极消化库存。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今年新建项目尽快实现全面开工,确保全年开工23万户,完成8.9万户。

  《通知》要求,要充分发挥省重大项目调度会作用。对省重大项目调度会明确的事项,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原则上在10个工作日内办结,加大督办督查力度,并将落实和督办情况报省政府办公厅。

  在省重点工程建设进度方面,《通知》要求,确保沪昆客专杭长段、赣韶铁路、寻全高速等计划建成项目尽快竣工投运;加快九景衢铁路、武九客专、南昌至宁都高速等续建项目建设进度,努力实现时间与进度一致;加快推进昌吉赣客专、岳吉煤运通道等计划新开工项目前期工作,积极创造条件,尽快开工建设。对省重点工程给予审批核准绿色通道服务和土地报批、项目融资等方面的倾斜支持。

  省财政安排外贸发展基金6000万元,重点支持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扩大出口规模、调整出口结构。安排专项资金对外贸出口较好的市县进行奖励。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2000万元,以贴息方式支持企业进口列入省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中的产品和技术。

  在加大工业转型升级投入方面,《通知》要求统筹用好30亿元省级财政支持工业发展专项资金,加大对战略性新兴产业、产业集群、工业园区、企业技术改造、节能减排、增产增效等的支持力度。实施鼓励工业企业增产增效奖励办法,安排2亿元财政资金对新增用电量较大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给予奖励。力争年内设立2个战略性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基金,引导社会资本投入战略性新兴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