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姆照顾老人摔伤后下落不明 法院判保姆赔偿

25.11.2013  19:26

  李老太的儿子雇佣家政人员照料母亲起居,却因保姆照顾不周老人摔伤,事发后保姆下落不明。近日,西城法院经公告送达后缺席审理,判决保姆赔偿李老太2万余元。

  李老太在起诉书中称,自己左半身瘫痪,走路需要搀扶。经家政公司介绍,阎某到家里照顾她的起居生活。2010年12月,阎某搀扶李老太进屋睡觉时,让李老太一个人站着,自己进屋开灯,结果导致李老太站立不稳摔伤。

  事发后,阎某借故离去,下落不明。李老太要求保姆赔偿她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共计28000余元。

  经法院公告传唤,阎某没有到庭应诉。法院依法缺席审判。法院认为,李老太的身体伤害是由于阎某疏忽大意的过失造成的,应进行赔偿。但李老太自身有许多疾病,判决阎某承担李老太实际损失60%的赔偿责任,赔偿21000余元。(记者孙莹 通讯员李凤新) (中新网江西新闻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