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丰县各类残疾人从2016年1月1日起免费乘坐城区公交车

27.01.2016  16:25

经信丰县残联、信丰县交通局、信丰县财政局协调,报信丰县政府同意,从2016年1月1日起,信丰县各类残疾人在城区可以免费乘坐公交车,为方便我县残疾人出行提供保障。

  2015年6月,信丰县残联抓住县公交经营体制改革为契机,深入调研,测算全县各类残疾人乘坐公交的需求和数量,并积极主动与县交通局、县财政局联系沟通,经县政府同意在《江西省残疾人保障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二)款“盲人、重度残疾人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电车、地铁、渡船”规定的基础上,结合信丰县残疾人出行实际情况和经济发达地区做法。县政府决定“全县各类残疾人免费乘坐城区公交车”,全县各类残疾人凭《残疾人证》到县公交公司办理公交卡,乘车免费刷卡,县财政每年年底拨付资金给县公交公司,包干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