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打击侵权假冒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操作暨信息工作培训班的通知
各设区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部分省直成员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7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中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2〕51号)部署,要求加快建设打击侵权和假冒伪劣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信息共享平台(以下简称“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目前我省“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已建成并上线运行,为实现全省打击侵权假冒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数据共享和交换,同时为了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决定举办一期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传达2013年全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联络员培训会议精神;对做好“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数据上传和做好简报信息数据报送等提出要求。对“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操作进行培训。
二、培训时间地点
时间:定于2014年1月15日下午3:00时培训,上午报到,会期一天。
培训地点:瑶湖明珠大酒店(南昌市天祥大道291号,江西省外语外贸职业学院内北门,联系电话:0791-88388866、13970882219)。
乘车路线:
1.自行前往者,可在南昌市北京西路(省政府对面)乘220号公交车抵达终点站(江西省外语外贸职业学院)。
2.省商务厅安排了车辆统一送达瑶湖明珠大酒店,需要乘车人员请在报名时注明,并于15日上午11:00时前准时到原省内贸行业办公室门口(省府大院内)乘车,逾时不候。
三、参训人员
各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科长,县(区、市)打击侵权假冒工作负责人和部分省直成员单位打击侵权假冒信息数据统计工作人员各1名。
四、费用及其他事项
(一)培训费用。参加培训人员交通费用自理,食宿费由我厅承担。
(二)报名。请各设区市、省直有关成员单位于2014年1月10日下午下班前将培训人员报名表传真至省商务厅(市场秩序处)。请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按照要求统一报名(其他县区和个人报送材料一律不接收)。
联系人:冷萧
电 话:0791-86246658、 86246654(传真)
附件: 参加培训人员回执表
2014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