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买一卖倒卖赚钱 儿童票“变”成人票3人获利近万
年关将至,很多人又要为一张回家的火车票发愁了,尽管实行了火车票“实名制”,但仍然有票贩子蠢蠢欲动。昨日,成都商报记者从成都铁路运输法院获悉,该院最近审结了一起使用新型作案手段倒卖火车票的案件:先是网购儿童票后退票,通过技术手段将其变为成人票再抢购回来,加价出售。
目前,因构成倒卖车票罪,刘刚等三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两年,并处罚金各五万元。
儿童票“变”成人票
一买一卖倒卖赚钱
1989年出生的刘刚,是遂宁船山区人,打工之余总是泡在网上。今年1月,春节将至,刘刚想到自己一年来也没挣到几个钱,再不想点办法,这个年也过不好了。很快,刘刚想到,倒卖火车票肯定来钱,不久后,他找到了作案的目标——儿童票。
因为网上可以订购儿童票,而且对儿童票的购买没有限制性要求,也不需要提供任何身份信息,在网上成人票很难抢购到的情况下,儿童票却很容易订到。
订好大量儿童票后,刘刚开始利用在网上下载的技术,变起了“戏法”。首先,在网上办理儿童票的退票手续,在正常情况下,儿童票退回后并不会增加成人票的余票量;但刘刚通过电脑技术,可以让退回的儿童票变为成人票,刘刚再抢回这些成人票,加价出售。
然而,在变为成人票的过程中,需要买票人的“实名”信息。该项工作,则由刘刚的母亲王梅完成。王梅在外面通过发名片、熟人介绍等方式,招揽乘车人并收集乘车人的实名身份证号码。
刘刚的女友张丽得知消息后,也想通过倒卖车票搞点钱,便主动要求参与其中,用自己的手机号,与刘刚在互联网上注册了十几个账号,用于订购儿童票。
倒票一个多月
3人获利近万元!
至案发时,三人以这种方法订购成都至乌鲁木齐、成都至拉萨、重庆至乌鲁木齐等地的大量儿童票,退换为成人票后,转手加价卖给买票人。经审理查明,2013年1月至2月12日期间,三人共订购儿童票227张,票面价值33042.50元,获利近万元。后一买票人因加价太高,将三人举报至公安机关。
法院经审理认为,三人以非法营利为目的,倒卖车票,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倒卖车票罪,且三被告人为共同犯罪。鉴于归案后均能如实供述其罪行,可以从轻处罚。
据此,成都铁路运输法院以倒卖车票罪,依法分别判处刘刚等三人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两年,并处罚金各五万元。(文中人物为化名)成都商报记者 孙兆云 (中新网江西新闻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