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义县检察院做好四项措施保障律师执业权利

20.07.2015  23:41

为了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促进干警规范司法,维护司法公正,安义县检察院采取了如下四项措施:

公开听取并落实律师意见建议。召开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座谈会,重点邀请律师参加,认真听取并征求律师对检察人员在规范司法、职业操守、社会交往、公众形象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共征求到8条意见建议,已反馈给业务部门,由案管部门跟踪督办全部整改到位。

突出解决律师执业“三难”问题。针对律师普遍关心的会见难、阅卷难、调查取证难问题,坚持从自身找原因、寻对策,积极督促相关办案部门和办案人员严格执行“侦查阶段允许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等规定,明确要求对案件在检察环节律师会见中的申诉和控告,控告申诉部门在法定期限内审查完毕,对情况属实的,立即通知相关部门纠正,并将审查处理情况书面答复律师;对情况不属实的,要书面答复律师并做好解释工作。

加强律师接待规范管理。专设“律师接待室”,明确由案件管理部门统一负责提供律师阅卷服务,原则要求即收即办,不能即时安排阅卷的,按照规定在3日内确定阅卷时间。借助统一案件管理系统信息化建设平台,为律师提供案件查询、电子阅卷、网上和微博预约阅卷、速拍、扫描、复印、电子卷宗拷贝和打印等多种阅卷方式,开展电子卷宗、刻录光盘等服务活动,实现律师阅卷数字化、信息化。

建立律师投诉反馈机制。通过在律师接待室设置意见箱、监督意见簿、公布监督电话等多种方式,广泛听取律师的意见和建议,并对律师提出的建议及时改进,对其反映的阻碍律师执业行为及检察人员工作态度、纪律作风等问题,实行作风“留痕”,由纪检监察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及时调查、处理、反馈结果。

供稿:安义县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