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场收费放开,谨防一放了之
广东省发改委、省住建厅向社会公布《关于放开住宅小区、商业配套、露天停车场停车保管服务收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自2015年8月15日起放开住宅小区、商业配套停车保管服务收费,以及政府列管以外的露天停车场停车保管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8月16日南方网)
对部分停车场以及政府列管以外的露天停车场停车保管服务收费放开,实行市场调节价,对于缓解车位供需失衡带来的停车难,方便群众生活,大有益处。
为保证放开后停车场收费顺利实施,《通知》对各相关部门职责进行了明确,并对停车场经营者提出了要求。包括行业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停车服务规范,完善行业准入和退出机制,加强对停车服务行为的市场监管;价格主管部门要畅通投诉热线,严肃查处各种价格违法行为。
应该说,采取这样的举措,是完全必要的,这对于防止和减少停车场放开收费后乱定价、滥收费等现象的发生,维护价格秩序稳定,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然而,放开停车场收费,毕竟是一项全新的举措,不仅涉及到停车场经营者的权益,更关系到广大业户的切身利益。还有,对停车服务行为的市场监管,涉及部门众多,发改委、价格、税务、工商、交通、安监等部门,都位列其中。看似一项简单的停车场收费,却关乎方方面面的经济利益和部门间的工作配合。
因此,对放开停车场收费,且不可掉以轻心。首先,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服务意识,相互配合、密切合作,减少和杜绝各自为政、推诿扯皮现象的发生。在建立健全停车服务规范,完善行业准入和退出机制的同时,加强日常监督检查,通过强化监督和管理,使放开停车场收费工作规范运作。对那些乱定价滥收费行为,要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制止。
其次,对停车场经营者来说,也要广泛听取广大业户意见,合理定价,自觉规范收费行为。只有这样,才能引导停车场收费规范运行,进而建立起正常的市场竞争机制,促进收费价格合理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