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月底新余对停车费听证 主要为定价方式、停车场类型等

23.01.2014  10:10

1月22日,记者采访获悉,为规范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行为,新余市将于2月28日对市区停车场(泊位)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标准举行听证会。

据悉,此次听证会的听证方案要点主要为定价方式、停车场类型等。该市市区停车场(泊位)车辆停放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最高标准,经营者可自行下浮)、市场调节价三种定价形式。而停车场包括实行政府定价的公共停车场、实行政府指导价的经营停车场及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社会资产投资建设的经营停车场。

此次听证会遵循“停车累进加价”、“中心高于外围、地下高于地上、小区外车辆高于小区内业主车辆、营业性高于公益性”的阶梯式、差别化原则,定价成本根据市价格成本定价,每车位定价成本为5元/辆·次(每月按30.3日计算)。

听证会拟定停车场(泊位)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费标准。以小型车为例,停放于行政事业和公益服务单位小区(含混合在一起的住宅小区)、车站和政府全额或参与投资建设的露天停车场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费标准为3小时(含)收费4元;3至8小时(含)为6元。临时停车为当天8时至20时(含),过夜停车为当天20时至次日8时;凡车辆停放过夜,在24小时内的,按3至8小时(含)标准只收一次费。以此类推。包月停放为100元。

旅游景点停车场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收费标准为白天收费10元,过夜收费20元。白天为当天8时至21时(含),过夜为当天21时至次日8时;24小时内的,最高按过夜标准收费。

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收费标准为1小时(含)收费2元;1至2小时(含)收费3元;2至3小时(含)收费4元;3至8小时(含)收费5元,收费时段为当天8时至21时(含)。(记者刘健)

来源: 中国江西网-江南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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