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城区低保标准每月提高30元 农村低保标准每月提高20元

29.04.2014  12:54

4月28日,记者获悉,南昌将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其中城市居民低保标准每月提高30元,农村居民低保标准每月提高20元。

目前,南昌市城市低保标准为2013年1月1日起执行的城区430元、四县及桑海开发区400元的标准;农村低保标准为2013年1月1日起执行的240元标准。调整后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南昌市政府提标文件下发当月起执行。

来源: 中国江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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