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光伏发电项目建成投产将补贴0.2元/度
02.05.2014 10:06
本文来源: 今视新闻
今视网5月1日南昌讯(记者 良保)记者从江西省发改委获悉,我省出台《加快 推进全省光伏发电应用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2014年光伏发 电装机容量38万千瓦,力争2017年全省光伏发电装机容量达到180万千瓦。建成 投产并通过验收的光伏发电项目,省里按发电量每度电给予0.2元补贴,补贴期 20年。
据了解,去年以来,省发改委先后开展了“万家屋顶”居民光伏发电、新余高 校区分布式光伏发电示范区等项目示范的建设。《方案》要求在示范项目基础 上,在不破坏生态环境前提下,利用闲置土地资源因地制宜地建设独立光伏电 站项目;继续实施好万家屋顶光伏发电示范工程,鼓励居民建设家用微型光伏 电站,2014年要争取建成5000户。
同时,鼓励和支持各类社会资本进入光伏发电应用领域,研究搭建省级光伏发 电项目融资平台;坚持“非禁即入、平等待遇”原则,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 入光伏发电应用领域。
据悉,《方案》提出,列入全省年度建设计划的项目(万家屋顶项目除外), 建成并通过验收后,在享受国家度电补贴的基础上,给予统一标准的省级度电 补贴,即:建成投产并通过验收的光伏发电项目,省里按发电量每度电给予0.2 元补贴,补贴期20年。
“这是推动我省光伏发电应用的一项重大政策,也是中部省份中出台第一个的 省级光伏发电补贴政策,补贴标准与沿海发达省份相近。该项政策的出台,将 大大提高江西境内光伏发电项目的经济性,增强企业在江西投资光伏发电项目 的积极性。”省发改委相关人士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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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5.2014 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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