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洪泉:兔唇男婴出生两天被毒杀,谁是真正凶手

24.07.2015  11:38

  7月17日下午,上海市崇明县第二人民医院护士发现一名患有兔唇的男婴非自然死亡。院方报警后,警方介入调查。知情者称,7月17日,男婴的爷爷从婴儿的头部注入化学试剂,结束了孩子的生命。并且,孩子的家人曾向该院妇产科副主任周姓医生咨询如何操作,并从医生处得到了化学试剂。(澎湃新闻网7月22日)

  兔唇男婴出生两天被毒杀,让人心痛。从现在掌握的信息看,看似是孩子的家长和医生将兔唇男婴杀害,而背后是医院管理人情化泛滥,家长和医生法盲是主要原因。

  从已经发布的新闻看,孩子死亡被发现是因为家人过于冷静,如果没用高级的化学制剂毒杀,改为常用的捂嘴闷死,或许孩子死亡就不会被发现。但是,不论如何杀了人,哪怕是杀了自己刚出生两天的孩子,都必须依法严惩。残疾儿童没有罪,即便有罪,也需要依法定罪,由职能部门依法处理。家属毒杀残疾儿童,没人性,不懂法最终害的家破人亡。

  从医生从容借处方药,到归还,看起来那么顺理成章,没有人怀疑。如果不是孩子死亡原因暴露,医生或许还在医院安稳的上班。既然家人必须用,而且必须还,早晚要去买药一次,为什么还要从病房借呢?事实上,如果不是因为涉及杀人,或许这支氯化钠已经出现在某些病人的账单上。处方药被借走,并成为杀人的工具,暴露了医院管理的混乱。而一个“混乱”,不仅害了孩子,害了家长,更害了医院。

  新闻中说“周某在病房值班时间被警方带走,看上去十分镇定。”这一个“镇静”,让读者震惊。一个“镇静”或许在周某看来,这样的事情习以为常,去公安局只是简单说明情况,无需担负法律责任。如果真是习以为常,让人更担心此类事件是不是在该医院曾经多次上演?

  总之,兔唇男婴出生两天被毒杀,暴露了一些人法律意识的淡薄,更暴露了医院管理的混乱。而缺乏法律意识,没有规则意识,最终不仅伤害别人,更伤害了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