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建设风清气正政治生态】挺纪在前的“四大支点”

24.06.2017  04:13

  【编者按】去年底以来,省纪委在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开展了“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建设风清气正政治生态”主题征文活动。近日,省纪委办公厅印发《通报》,对主题征文活动获奖文章进行了通报表彰。为进一步展示征文活动成果,在全省纪检监察系统营造“学思践悟,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我们开设“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建设风清气正政治生态”主题征文集锦专栏,分期刊登部分优秀获奖文章,敬请关注。

   挺纪在前的“四大支点

  ——抚州市落实“把纪律挺在前面”要求的实践与思考

  抚州市纪委  赵荣贵

  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用严明的纪律管住全体党员。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实现纪法分开,是思想认识的一次飞跃,是管党治党的理念创新。抚州市在开展“把纪律挺在前面”试行工作和贯彻省委《关于落实把纪律挺在前面要求的意见》过程中,始终按照纪律严要求,坚持工作高标准,坚决落实挺纪在前各项要求,获得了几点启示。

  一、挺纪在前的关键点:党委必须履行主体责任

  党章第三十七条明确规定:“党组织必须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这表明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必须责无旁贷当好纪律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和推动者。

  一是把好工作方向。在开展把纪律挺在前面试行工作中,抚州市委专门成立了领导小组,下发了《关于落实“把纪律挺在前面”要求的工作意见》,形成了《抚州市党员干部行为规范》《关于加强纪委监督同级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关于开展巡察工作的实施意见》等制度成果。二是抓好协调联动。严格落实省委和省纪委关于建立挺纪在前协调保障机制的要求,着力构建“四个格局”,即问题线索互通共享新格局、纪律教育齐抓共管新格局、纪律处分执行联动新格局和纪律工作常态考评新格局。三是做好带头示范。市四套班子领导按照责任分工和分管领域,深入全市县(区)和市直单位,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调研。

  实践表明,只有党委找准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定位,在思想认识、方法措施上跟上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坚决守住纪律这条底线,才能有效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

  二、挺纪在前的着力点:监督必须盯在前面

  强化党内监督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保障。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明确提出党内监督必须把纪律挺在前面。在监督工作实践中,抚州通过明确责任、强化担当,不断推动党内监督取得实效。

  一是探索纪委监督同级党委新方式。市委《关于加强纪委监督同级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明确,重点采取三种方式监督党委落实主体责任:纪委委员评议同级党委成员,纪委常委听取同级党委成员履责情况报告,纪委书记提醒约谈同级党委成员。二是探索以党内生活方式解决突出问题新途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要求,结合基层“微腐败”集中整治工作,发挥基层党支部主体作用,以支部为单位,采取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组织党员干部采取自己找、群众提、同事帮、领导点等方式,全面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清单,对查找出的问题实行销号管理。同时,自上而下开展纪律约谈,通过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引导党员干部放下思想包袱,主动开展自查自纠。三是强化党委巡察监督。市委《关于开展巡察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巡察情况要向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市委“五人小组”、市委常委会汇报,并由市委主要领导逐项点评。四是强化纪委派驻监督。市委下发《关于加强市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实施意见》,实现了对101家市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监督全覆盖。各派驻机构采取廉政风险排查和专项检查“双查”方式,不断发挥“”的权威和“”的优势。

  实践表明,党内监督只有把纪律挺在前面,使纪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才能保证各级党组织和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时时处处事事受到严格监督。

  三、挺纪在前的着眼点:防线必须拉在前面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具体举措,体现了我们党一贯坚持的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在实际工作中,抚州认真把握“抓早抓小抓预防”的核心要义,通过建立健全早发现、早提醒、早查纠、早防范“四位一体”长效工作机制,拉起三道防线。

  一是教育防线。全面开设“纪律讲堂”,在市县乡村四级党组织普遍设立纪律讲堂。全面实行“一案三查找”,选择有警示教育意义的违纪违法案件,在发案单位组织召开警示分析会,由纪检机关通报处理决定,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和班子分管领导、纪委(纪工委、纪检组)主要负责人、受处分对象等三方共同查找存在的问题、查明个人应负的责任、列出下步改进的措施。

  二是制度防线。党委(党组)实行纪律建设“五约谈”制度,对工作岗位存在较大廉政风险等情形进行“清风约谈”;对新提拔和重用的领导干部进行“任前廉政约谈”;对群众有反映、有举报,问题又不够立案查处的党员干部进行“谈话函询”;对出现违纪问题的单位一把手进行“履责约谈”;对同级党委、政府、人大、政协班子成员在落实主体责任方面进行“提醒约谈”。

  三是科技防线。对原“抚州市公务消费电子化监控管理系统”进行改造升级,以预算控制为龙头,以支出标准为依据,以预警监督为手段,构建“抚州市财政支出廉政风险防控平台”。依托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全市所有行政村全部实现了资金入笼、决策上会、交易进站,并将监管范围从村一级延伸至村小组,强化对基层干部权力运行的有效监督和制约。

  实践证明,只有以系统治理的思维把握运用“四种形态”,层层设防,节节阻击,才能有效防止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的现象发生。

  四、挺纪在前的支撑点:标杆必须立在前面

  纪检机关是党内监督专责机关。全面从严治党,纪检机关必须把自己摆进去。抚州通过出台《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全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自身建设的实施意见》,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纪检干部队伍,推动树起提升能力的标杆、严格自律的标杆。

  一是推行“党建+”。开展共产党员“第一身份”教育,加强党性锻炼。加强纪委常委会自身建设,带头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准则,认真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坚持开展“机关党日”活动,增强纪检机关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开展严肃认真的党组织生活,从严从实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组织开展“三亮”、“四评”活动,即:亮身份、亮职责、亮业绩,增强身份自豪感和监督执纪责任感;评选红旗支部、优秀党员、攻坚团队、业务能手,营造创先争优、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

  二是争当“排头兵”。落实争当全省干部作风转变“排头兵”要求,带头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执行廉洁自律准则和各项制度规定。加大工作落实力度,实行一个项目、一个领导、一个责任人、一套专班、一个方案的“五个一”工作落实推进机制,确保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三是严防“灯下黑”。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严控自由裁量权,找准风险点和薄弱环节,重点管好室主任,规范审查组组长权限,让权力受到严格监督。对不担当、不负责的调整岗位,对不忠诚、不干净的严肃查处,对执纪违纪、失职失责造成严重后果的,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也追究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责任。

  实践表明,只有以更高更严的标准,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才能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责主业,真正把纪律挺在前面,不辜负党和人民重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