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地震局党组集体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19.07.2016  03:35

              2016年7月18日,江西省地震局党组召开会议,集体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党组书记、局长王建荣主持,局党组全体成员和办公室、人事教育处、发展与财务处、纪检监察审计处相关同志参加集体学习。


              与会同志认真学习了中共中央关于印发《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有关通知要求,逐条学习了条例原文。

              在学习会上,王建荣同志要求:一是要认真组织条例学习,尤其是综合管理部门要组织本部门全体同志逐条学习研究。二是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人人都要始终牢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层层传导压力、分解责任。三是纪检监察部门要结合贯彻条例,完善局责任清单和处罚清单,确保责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