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纪委有关负责人等就下半年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答记者问
2013年下半年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于10月下旬开展以来,全省干部群众广泛关注、积极参与,社会评价工作进展顺利。同时,大家也特别关心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的成效和下半年社会评价工作开展情况。对此,省纪委和省统计局社情民意调查中心有关负责人回答了本报记者的提问。
问: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成效如何?
答:上半年社会评价工作委托专业的第三方调查机构——江西省社情民意调查中心独立执行,从6月中旬开始,历时一个月,综合采取留置问卷和计算机辅助电话调查的方式进行。电话调查访问严格遵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调查操作流程和项目质量管控措施,全省调查结果置信水平达99.9%,社会评价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一是创新了反腐倡廉社会参与机制,为群众参与反腐倡廉建设提供了新形式和新平台。二是各地积极动员部署,通过报刊、广播、电视和宣传栏等进行广泛宣传,营造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良好氛围。三是建立了“廉洁好不好、群众来评判”的机制,有利于科学研判反腐倡廉工作形势,准确评价工作成效。四是优化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方法。社会评价结果有利于定量分析一个地方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民意调查结果按30%权重计入年度责任制考核成绩,有助于改变以往上级考下级,定性为主、定量较少的状况,使考核结果更科学,更有说服力。
问:与上半年相比,下半年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有什么新的变化?
答: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我们按照总体保持稳定,适度进行微调的原则,对下半年社会评价工作进行了改进,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在样本数量上,增加了人口数100万以上县(市、区)的样本量,增强了代表性;二是在调查方式上,对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访问,由原来的以固定电话调查为主,改为以移动电话调查为主,便于被访对象真实表达评价意见。三是在评价对象上,下半年选择省交通运输厅、南昌大学进行社会评价工作试点,根据试点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点和自身特点设计不同于地方的调查方案和调查问卷,为今后在省直单位和省属高校开展社会评价工作积累经验。
问:下半年社会评价电话调查访问如何进行,被访者回答内容是否保密?
答:下半年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仍然采用国际上通用的计算机辅助电话调查方法进行,该方法具有调查范围覆盖面广、访问速度快、效率高、过程不扰民、全程监控严、数据真实度高等特点。本次民意调查主要通过0791-12340电话进行访问,12340是全国统一的社情民意调查专用号码。调查所拨打的电话是由计算机自动随机生成后再由服务器随机分配到各个访问席位,由专门的访问员和被访者直接沟通,没有其他中间环节,调查中被访者回答的任何信息省民调中心将遵守《统计法》的相关规定,严格保密。
问:下半年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采取了哪些管控措施?
答:一是注重人员管控。从全省29所大专院校经筛选确定访问员,进行严格的党风廉政建设知识和岗前项目培训,签订质量与保密协议,实行访问员拨打电话异地交叉回避制度。二是注重抽样控制,实行固定电话加手机号码的“无框”计算机随机抽样。三是严格流程控制,由省民意调查中心督导员实行现场巡视、现场监听、调查监听和复核。四是注重综合防控,省纪委专门下发了《关于开展2013年下半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各有关单位不得采取模拟试访、技术干扰以及妨碍社会评价公平公正进行的其他形式影响民意调查数据采集,对违反规定的地方和单位,一经查实将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在省内主要媒体进行了社会评价公告,公布了举报电话,举报电话为0791-86242097。民意调查前,省纪委和省民调中心双方设置数据密码,调查结束后,现场解密汇总。通过上述管控措施,最大限度地保证调查结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