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全境入选国家首批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
05.08.2014 10:59
本文来源: 新闻门户
江西省发改委获悉,国家发改委等六部委日前联合印发《关于开展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第一批)的通知》,明确江西省(全境)等57个地区纳入第一批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并指出江西、云南、贵州、青海等四省的《实施方案》由国家发改委等六部委联合印发实施。
通知要求,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要以制度创新为核心任务,围绕破解本地区生态文明建设的瓶颈制约,大力推进制度创新,并以确定的制度创新为重点,先行先试、大胆探索,力争取得重大突破。结合我省实际省情,国家对我省建设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的制度创新提出建议:探索建立生态补偿机制、探索完善主体功能区制度、探索建立体现生态文明要求的领导干部评价考核体系、完善河湖管理与保护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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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8.2014 1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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