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武宁:攀爬红军雕塑10年“入黑单”谁任性?

06.05.2015  11:34

  国家旅游局4日宣布,作为国家旅游局督办案件的当事人,攀爬红军雕塑照相的李文春被列入为期10年的“全国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5月5日新华网)

  继《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中国公民出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及《旅游法》实施后,今年4月6日再次出台《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一系列法律规范既有倡导文明旅游内容,更有约束旅游不文明行为规定。特别是“旅游黑名单”制度,把过去“旅游法”规定的“应当遵守社会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等”变更为“记录”和“管理”,确定游客不良信息保存一至两年,且会影响游客再次旅游,严重的甚至会影响到出境、银行信贷等。五一小长假,陕西李文春攀爬红军雕塑的不文明行为经“微信”传出,迅速成为国家旅游局列为从严从快查处的两起典型案例之一。我们在痛恨“任性”游客不文明行为,点赞“游客黑名单”发挥作用时,却不禁对10年不文明行为的记录管理产生疑问。不是说好的不良信息保存一至两年吗?为何“任性”的一下就涨到了10年?难道法规制度执行受舆论压力会涨价?

  事实上,《办法》出台,就引起人们广泛关注,有的人认为“游客黑名单”制度力量过于单薄,需要与社会职能部门共建共享才更有威摄力;有的人认为《办法》威摄有余处罚不足,需要增加处罚条款;有的人认为把游客不文明行为列入“黑名单”曝光,倒逼游客文明旅游,信息通报和追责机制要做好“加减法”,增加教育批评,减少制度惩罚,达到以理服人、以德正人的引导、纠偏效果。

  然而,纵观此次李文春攀爬红军雕塑事情,10年记录黑名单,威慑力毋庸置疑,但涉及到法律问题却不能小觑。《办法》明文规定记录管理保存一至两年,就因为李文春性质较恶劣,就“任性”的增加了近五倍处罚。谁比谁更“任性”?难道法规制度是牛皮糖,可以随意拉伸或篡改?

  可以说,模糊的权力边界导致权力“任性”行使。现实中,“黑名单”制度几乎成为万能膏药,哪痛贴哪儿。梳理实施的“黑名单”不难发现,实际操作中银行“诚信黑名单”、食品安全“黑名单”、企业诚信“黑名单”等已充斥人们视野,各部门或以为只要建立了“黑名单”制度,就万事大吉了。把有过失的人或企业像抛“垃圾”一样往“黑名单”一扔,就算对公众有了交待,至于问题是否解决?“黑名单”是否发生效果?那就是制度的事情,不关执行者的事。

  值得关注的是,目前“黑名单”制度缺乏一个系统、实在的资源互通和信息共享,各吹各号,各唱各调,不仅产生执行方面的“任性”,更损害了法规制度的公信力。过去是由于制度不够完善,暴露出一些问题,而今却是建起了制度,又在执行上令人质疑。这样执行,威慑力是有了,但越界执行更令人警惕。让“游客黑名单”记录管理成为“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良好机制,就要在惩戒执行上严格按规矩办事,才能真正营造起文明旅游的良好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