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南:感情不和纵火发泄 触犯法律被拘留

10.08.2015  18:15

7月27日, 全南县公安局通过认真分析研判和周密布控,在广东警方的大力协助下,抓获网上在逃人员黄某,成功破获一起放火案。

5月4日凌晨2时许,全南县公安局接到报警称:在全南县城厢镇老车站东路某商行楼上,有一间出租房着火了。接警后,县公安局立即安排民警与消防部门立即前往将火扑灭。经现场勘查,着火现场位于全南县城厢镇老车站东路某居民楼四楼,为王某的租住房。着火现场没有发现着火点,客厅墙壁上有人书写的遗书字样,初步判断人为放火。经进一步调查,2015年4月,王某因与其男朋友黄某感情不合而离开黄某,从广州来到全南县务工,并租住此处。4月27日,黄某来到全南县找到王某,两人因感情问题发生多次争吵。黄某扬言如果王某不跟随自己回广东,就会跳河,也会烧掉房间去,情绪比较极端。5月4日凌晨,在王某拒绝复合的情况下,黄某在房间纵火。通过侦查,警方锁定黄某具有重大作案嫌疑,并将其列为网上在逃人员。7月27日下午13时左右,办案民警在广东警方的大力协助下,在东莞市某电子厂将涉嫌放火罪的网上逃犯黄某抓获归案。

经查,5月4日凌晨,黄某一人在王某租住房内喝酒,想到王某不愿跟其继续交往而心灰意冷,随即产生了放火烧房子自杀的念头。于是,黄某将租住房的防盗门反锁,并把房门钥匙丢到楼下,将喝剩的酒洒在房内被子上,用打火机把卫生纸点燃扔在被子上。房内物品着火后,黄某在床边坐了一会,而后到外面过道墙壁上写下几行遗书给王某,又倒回房间坐在床上。后黄某因受不了房内的浓烟及手肘被火烧伤,就从房内厨房窗户爬出到房外,骑自行车离开全南县。5月4日凌晨2时许,县公安局接到群众报警后,与消防部门一道将火扑灭。

目前,黄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刑事拘留,案件相关工作正在进一步进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