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国资委系统财务监督工作会议召开

28.01.2015  15:41

2014年12月16-17日,国务院国资委在北京召开了全国国资系统财务监督工作会议。国务院国资委考核评价局沈莹局长、邬红兵副局长、刘绍娓副巡视员出席会议,沈莹局长作了重要讲话。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建设兵团和计划单列市国资委约150人参加了会议。会议总结了近年来财务监督工作经验,探讨了“管资本”为主的国资监管体制下进一步加强财务监督工作思路,研究明确下一阶段财务监督工作重点。我委在会上作了典型发言。

一、会议主要精神

沈莹局长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她充分肯定了近年来全国国资委系统在出资人财务监督制度、国有资产统计分析、财务监督工作、集团化价值型财务管控等五大体系建设工作中所取得的成效,特别是各地国资委在推动企业改进财务绩效、夯实财务基础管理、创新财务监督方法、防范和化解财务风险等方面所取得的成绩。

会议肯定成绩的同时,也深入分析了当前财务监管工作中的问题。一是非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统计缺乏明确的制度保障,工作关系不稳定;二是部分企业财务绩效出现大幅下滑,发展速度与质量、效益不匹配;三是财务监督政策和要求尚未得到全面、有效落实,内部人控制、利益输送、国有资产流失问题时有发生;四是监管工作体系还不能适应以管资本为主以及经济发展新常态的要求,监管边界需要进一步梳理。

会议探讨了以“管资本”为主进一步改进出资人财务监督工作的思路,明确了下一阶段的财务监督工作重点。工作思路为:今后的财务监督工作要适应改革总要求,主动适应经济新常态,遵循分类管理原则,及时调整工作重点,大力推行精益财务管理,强化责任管理和信息管理。具体为:一是围绕国资国企改革中心环节,要做“全”国有资产统计,完善统一经营性国有资产基础管理,深度挖掘统计成果价值,进一步巩固和完善国有资产统计工作体系;二是围绕资本投向、资本回报和资本安全,要做“强”预算管理,积极探索预算分类管理,逐步完善不同治理结构、不同授权经营机制的预算管理方式、方法;三是围绕促进企业经营绩效持续改进目标,做“精”财务快报监测分析,加强重点行业、重点运行指标、重点企业和重点风险业务运行状况监测分析,及时识别风险,强化应对措施;四是根据以“管资本”为主和分类监管要求,做“实”决算管理,重点做实经营成果、决算基础工作和问题整改,推动财务绩效不断改进;五是做“严”审计问责,组织开展监管企业重大资产损失责任追究工作,推动问责制度化、常态化。

二、文翠萍副巡视员代表我委在会上作典型发言

文翠萍同志代表我委在会上作了题为“改革创新、务求实效,努力构建具有江西特色的财务监管体系”经验交流发言。文翠萍在发言中重点介绍了我委在“管资本”为主的国资监管体制下,以管资本的“回报和安全”为核心的,通过“三监联动”管风险、科学考核管业绩、“三定三不定”管方向的一些经验和做法。我委介绍的财务监管工作经验受到了与会代表的好评。

刘绍娓副巡视员在会上对我委财务监管工作予以了高度评价:江西省国资委牢牢把控管资本的回报和安全的这一核心要素与关键,准确界定国资委和企业的职责边界,通过双管齐下、三监联动、三级管控、分类监管实现了“管好、管活、管精”监管目标。尤其是强激励、硬约束的约束机制,还有 “三定三不定”的监管理念给了大家很好的启发。

沈莹局长在会议小结中对我委的财务监管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她指出,江西省国资委的“三监联动”、“三级报告”风险控制的举措,虽然不涉及到体制上的变化,但在机制上进行了很好的设计,提升了监管的有效性。

三、此次会议的启示与收获

(一)今后财务监管工作定位要主动融入改革、服务改革。下一步工作要主动适应改革新要求、新变化,更加融入改革、服务改革,坚持问题导向,科学界定财务监督职责范围,正确处理好放权授权与加强监督、股东权利与公司治理、监督与服务的关系,把握定位,完善方法,持续提升出资人财务监督能力和工作水平。

(二)山东省国资委预算工作有特色。一是建立完善的财务预算信息化平台,根据管理需要建立了涵盖季度预算表、产品产销量单价表、主要成本要素表和专项对接表的管理信息系统;二是建立了预算对接系统。通过与规划处、考核分配处对接,实现了财务预算与企业的规划、工资、融资相衔接,充分发挥了预算引导约束功能。

(三)上海市国资委已试点信息披露工作。上海市国资成立了课题组对国有企业信息披露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目前已出台相关制度,明确了国资委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的非上市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控股公司信息披露职责、内容和要求。披露的内容为企业基本情况、履行社会责任年度报告、主要年度财务会计报表,信息披露实行年度公开程序。

四、下一步贯彻会议精神的措施

围绕贯彻落实全国财务监督工作会议和沈莹局长提出的“三个适应”要求(适应改革总要求、经济新常态和创新大趋势),结合我省财务监管工作实际,研究提出以下贯彻意见:

(一)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当前,国资国企改革的任务十分繁重,沈莹局长在会上对改进出资人财务监督工作提出了新的思路,明确了新时期出资人财务监督工作重点,关键要抓落实。我处在今年的年报布置会上将这次会议的精神传达下去,要求各企业、各地市国资委认真贯彻落实,在今后的财务监管工作中,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思路,主动融入改革、主动服务改革,为国资国企改革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二)进一步修订、完善制度。按照减政放权、管资本为主、依法治企等要求,对已出台的制度体系进行进一步的梳理,对不适应以“管资本”为主的制度及时修订,对不符合改革要求的及时进行清理和废止,对需要下放给企业的及时进行修订和取消,对需要保留和强化的进一步修改完善,明确划分国资委和企业的职责,并在制度中予以细化,真正做到“依法监管”。

(三)探索、研究信息披露工作。按照三中全会要求,即依法有序地推进国有企业信息公开。从此次会议各省市国资委交流的情况看,上海市等多地国资委已开展了信息披露试点工作。下一步,我处将抓紧研究制订企业财务信息公开的相关制度,要求企业按照三中全会要求,逐步向社会公开财务信息,对符合公开条件的国有企业要逐步达到上市公司财务信息公开水平,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四)强化预算管理功能。下一步工作,要紧紧围绕资本投向、回报和安全,探索改进预算管理方式、方法,完善预算管理工作机制,加强预算审核和监督,从功能分类、市场形势、风险程度等多维度分类确定预算审议重点和标准,加强预算执行跟踪分析,同时探索预算与考核目标相对接,落实资本意识和权益。

(五)完善国有资本统计体系。为深化国资监管体制改革和统一经营性国有资产基础管理提供数据支撑,创新工作方法,加强沟通协调,把全部省属国有企业纳入财务快报统计范围,完善统一经营性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