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县(市、区)入选全国首批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县

21.12.2014  16:24

  本报讯 (江西日报记者杨静)12月19日,国土资源部公示首批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名单,我省信丰县、龙南县、瑞昌市、袁州区、贵溪市位列其中。

  为进一步提升基层地质灾害防治能力,从2013年起,我国启动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有监测、有预警、有评估、有避让等“十有县”建设。对达到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要求的县(市、区),在地质灾害防治相关项目、资金安排过程中将给予适当倾斜。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总体建设情况,将作为中央财政特大型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按因素法分配各省(市、区)部分的重要指标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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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熊灵 通讯员 曾志明 谢建春 政协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