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工商系统全方位、多层次学习宣传新《商标法》

12.03.2014  18:44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新《商标法》,赣州市工商系统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有效的学习宣传活动,对内提高全系统的商标法律素养,对外提高社会公众、市场主体的商标法律意识,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学习宣传格局,营造了尊重知识产权、保护商标的良好社会氛围。

一、系统内,吃透精神,学好、学深、学透

及时学习总局精神。赣州市局认真组织全市工商系统相关工作人员认真收听收看国家工商总局关于贯彻落实新商标法电视电话会议,认真听取了全国人大法工委副主任信春鸢结合《商标法》修改背景、主要过程、修改的主要内容等对新《商标法》进行的权威解读和总局张茅局长的重要讲话。各单位与会人员结合新商标法,就有关精神进行了认真的学习讨论。

迅速组织系统培训。会后,赣州市局随即印发了《赣州市工商局关于做好新商标法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市工商系统要认真学习新商标法、积极宣传新商标法、认真组织实施新商标法。随后,组织举办赣州市局机关新商标法业务培训班。章贡区局举办《新商标法解读》全体干部职工培训班,通过比较新旧法律条文内容,解读立法本意和重点修改内容,使广大干部能了解《商标法》修改条款的含义,熟练掌握及运用,为下一步推进新法的施行做好准备;南康市局组织编写了《红盾人学法》期刊,对新商标法内容修改的内容进行重点讲解,使工商执法人员吃透新商标法的内容;赣州开发区工商局宣传栏,宣传新《商标法》修改的亮点知识;崇义县局、赣州开发区局、兴国县局深入企业,积极宣传新《商标法》;上犹县局收集整理新商标法及其学习宣传资料10余篇,上传系统办公平台供大家学习、讨论。

二、系统外,送法上门,走基层、深下去、沉到底

赣州市工商系统为更好地履行商标监管职能,在新《商标法》实施过渡期,结合正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送法上门至各类市场主体。

一是送法到企业。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开展座谈、上门走访、现场讲解、宣传新《商标法》形势下,如何申请注册商标、如何保护发展商标。特别是对现有驰名商标逐户走访,引导其正确理解“生产、经营者不得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或者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的禁止性规定,指导企业对商品标识、包装、广告开展自查,在过渡期内将企业损失降到最低。

二是送法到商标代理机构。对辖区内的商标代理机构进行摸底造册,赠送相关资料,组织新《商标法》专门培训,帮助商标代理机构规避执业风险。

三是送法到广告经营者。解释新《商标法》禁止以“驰名商标”的名义进行广告宣传,指导广告经营者行业自律,在开展经营活动时主动提醒广告发布者。

 

 

(赣州市局刘济英供稿 省局商标局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