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全林:项目零执行问责不能是零
23日,广州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上,广州市审计局局长冯慧光作2014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以及2013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其中显示,预算单位19397个项目中有544个执行率为0,涉及金额22.75亿元。据悉,对本次审计发现的涉嫌严重违法违纪线索,已按相关规定向有关部门移送了16起。(9月24日《南方日报》)
审计的重点是关注财政支出的合规性和绩效,严肃查处虚报冒领、骗取套取、截留侵占等问题,促进资金安全规范高效使用。出现执行率为零这种情况,要么是预算项目的确定十分随意,把不需要的项目立上了项;要么是对项目立项后,实际情况发生了变化,或因出现了不可抗力的情况,致使无法推进。无论属于那种情况,让近23亿元沉睡,都违反财政纪律、违反《预算法》。500多个项目执行率为零,这是不作为或是慢作为的行为,按照现在的管理是应该问责的。
立了的项目,是落实不了还是不愿落实,总得让公众落个清楚明白。属于后一种情形,项目无法推进了,应该及时调整预算,该退的资金退回去,重新安排到用得着的地方。装聋作哑,紧抱葫芦不开瓢,让上亿的资金沉睡,本身就是不负责任,这也是一种“为官不为”。该用于事业发展的资金睡大觉,其实质是损害人民群众的利益,理所当然应该追责。
如果属于前一种情形,脱离实际,随意立项,伸手要钱,更是把人民赋予的权力当儿戏,拿出来恣意玩耍,更应该给公众一个交代。政府“钱袋子”的去向应公开,钱支出去了到底效果如何应该有个评价。对于严重违反《预算法》、没有完成预算任务,致使人民群众利益受到损失的,应该提起问责,甚至依法追究责任。只有这样,才能避免不把预算当回事,动辄来个零执行。
提高执法刚性,才是杜绝预算项目零执行的不二法门。要确保预算约束力,政府不但要预算尽量细化到项目和单位,增强预算约束力和刚性,预算编制更要“真实、准确”,而且各部门须接受财政、审计部门对预算执行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的监督检查。财政部门要加强年终预算结转的管理,对于长期没有执行的项目,财政部门应当按规定清理回收资金,重新安排;对暂未执行或未执行完毕、确需下一年度继续安排的项目,由各部门和单位上报财政部门审核后方可予以结转,坚决杜绝从零余额账户向单位自有账户转账划款。
加强预算管理,不但严肃查处任何在法定账册外设账或有账外收支行为、非法转移财政资金的行为,还要健全财政资金管理监控机制。具体而言,财政部门要进一步完善部门预算管理信息系统,加快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步伐,实现即时监控各单位预算执行情况的目标。审计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监督财政资金和公共资源运用的真实、合法和效益,突出对重点领域、重点资金的审计监督。要建立和完善财政、审计和市人大计划预算审查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形成监督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