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安监局办公室关于对全省安全培训考试点进行检查验收的通知
赣安监管(办)字〔2015〕75号
江西省安监局办公室关于对全省安全培训
考试点进行检查验收的通知
各设区市安监局、省直管试点县(市)安监局、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安全培训考试体系建设,严格落实教考分离,促进各考试机构、考试点按标准建设。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安委〔2012〕10号)和《安全生产资格考试与证书管理暂行办法》(安监总培训〔2013〕104)等规定,经研究决定,自9月上旬开始,对全省安全生产考试机构和考试点建设情况进行检查验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验收内容
1.安全生产培训考试信息平台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2.考试机构和考试点建设情况;
3.考试办公及考试场所建设情况;
4.理论考试点考试平台硬件、软件是否满足考试需要;
5.理论考试点网络环境是否满足考试平台的使用条件;
6.实操考试点的基本配置情况。
二、检查验收方法
检查验收采取听取汇报、实地检查、查阅资料等方式,对验收指标按照江西省安全生产考试点验收自查表逐项进行评定(见附件1)。实操验收标准按照国家安监总局《特种作业安全技术实际操作考试标准及考试点设备配备标准(试行)》(见附件2)进行检查验收。
三、检查验收安排
考试机构、考试点检查验收工作设3个检查组,由省局人事处和省局宣教中心相关人员组成(见全省考试点检查验收工作任务分工表附件3),同时受检单位所在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安监局派一人参加,依片区逐点开展检查验收工作。验收检查结束后,各检查组负责将片区检查验收情况,形成书面报告。
四、检查验收要求
1.各级安监部门要高度重视考试点检查验收工作,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细化措施,精心组织,推进培训考试体系建设,以“布局合理,便民服务”的原则,加快考试点建设。
2.各单位应对照验收评自评表撰写汇报材料,并提供相关机构批文、人员情况、办公场所、装备设备证明材料等。所提供资料要实事求是、真实准确。
3.具体验收时间由各工作组联络员与有关单位联系确定。
4.请各单位将此通知下发至辖区各考试点。
附件:1.江西省安全生产考试点验收自查表
2.《特种作业安全技术实际操作考试点设备配备标准(试行)》
3.全省考试点检查验收工作任务分工表
江西省安监局办公室
201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