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将开展仲裁行业秩序清理整顿

16.10.2019  16:10

    江南都市报讯 全媒体记者李巧报道:10月15日,江西省政府新闻办、省司法厅联合召开“完善仲裁制度 提高仲裁公信力”新闻发布会。记者从会上了解到,《关于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的实施意见》(下简称《实施意见》)已于近日出台并实施。据了解,截至2018年底,全省12家仲裁机构累计受理各类案件14200余件,累计标的额360亿元,为服务保障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据了解,《实施意见》旨在贯彻落实仲裁法律制度,促进我省仲裁事业健康快速发展。《实施意见》从严格落实仲裁法律制度、完善仲裁工作管理体制、优化仲裁委员会内部治理结构、加强仲裁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加大对仲裁工作的支持、强化监督规范行业发展秩序六个方面明确提出二十一项具体措施。

        为规范仲裁委员会设立和换届工作,《实施意见》要求,凡未按规定设立、换届并经复核、变更备案的仲裁委员会,一律不得开展仲裁活动。同时尊重当事人依法自愿选择仲裁方式解决纠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碍当事人自主选择仲裁机构、仲裁员和处分权益,以落实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实施意见》还进一步明确,仲裁委员会独立于行政机关,与行政机关没有隶属关系,不得将仲裁委员会及其办事机构作为任何部门的内设机构或下属单位。

        记者从会上了解到,根据《实施意见》要求,目前江西省仲裁协会正在抓紧筹备成立。同时,省司法厅将组织开展全省仲裁行业秩序清理整顿工作,并对验收不合格或今后发生不符合仲裁法和违反仲裁相关规定的机构将依法依规予以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