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召开全省性宗教团体负责人工作会议
2016年3月25日,江西省召开全省性宗教团体负责人工作会议。全省性宗教团体主要负责人、秘书长、在编副秘书长及省民宗局相关处室工作人员参加会议。会议由省民宗局副局长梅仕灿住持。
会议传达学习了以“规范”为主题的和谐宗教团体、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等相关文件,听取了全省性宗教团体2016年工作计划。省民宗局副局长梅仕灿对以“规范”为主题的和谐宗教团体、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规范我省佛教、道教教职人员认定备案工作、江西省宗教界“扶贫攻坚、五教同行”主题活动工作进行了部署。
省民宗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勇作重要讲话。他强调,一是抓好相关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推动各项工作目标的落实。宗教界要在深入贯彻全国、全省宗教局长会议精神的基础上,进一步学习领会即将召开的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特别是要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关于宗教工作的理论政策和决策部署上来,在具体措施上与中央的要求对接好。二是以重点工作为抓手,进一步推进宗教工作。要结合今年我局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分类细化,明确重点,发挥宗教界主人翁精神和主观能动性,积极主动,用于担当,扎实推进各项重点工作。三是以规范化建设为主题,进一步加强宗教界自身建设。在“规范年”创建活动中,对于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不回避、不遮掩、不粉饰,勇于正视问题,勇于揭丑亮短,将问题查准查实查全,做到即知即改、边查边改、真整真改,将各项工作都纳入规范化管理的轨道,建立规范管理长效机制,促进活动规范、管理规范和行为规范,从而加强和完善宗教界自身建设。要加强学习,增强政治互信;要加强沟通,进一步做好思想工作;要加强管理,进一步搞好自身建设;要加强调研,进一步拓展基层基础。
(供稿:宗教一处 胡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