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林业工作站概况

10.03.2015  19:15
            江西省林业工作总站成立于1991年,隶属省林业厅领导,2006年经省林业厅同意、省编办批准,增挂了“江西省生态公益林管理办公室”的牌子,1993年执行行政工资套改,2007年9月经省人事厅批准列入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现有职工18人,内设“生态公益林管理科”、“林地征占用管理科”、“林业站管理科”和“办公室”四个科(室);承担全省生态公益林业务管理、林地征占用业务管理、林业工作站管理与监督和林业行政执法四项职能。 
            林业工作站建设:改革开放以来,我省林业工作站从无到有,发展迅猛。截止2012年底,全省已建成920个基层林业站,其中92.5%的林业站属于林业部门派出机构,实行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垂直管理;有94%的林业站干部职工经费纳入了当地财政预算;在11个设区市中,有8个设区市设立了市级林业工作站,有98个县(市、区)成立了县级林业工作站,省、市、县三级林业站管理人员分别为18人、74人、476人;全省林业站2012年末在岗职工总数4923人,长期职工4909人,其中,大、中专以上学历2980人,占61%,高中学历1438人,占29%,初中以下文化程度505人,占10%;全省基层林业站专业技术人员2330人,占47%。全省初步建立起“职能完备、上下协调、管理顺畅”的省、市、县三级林业站管理体系,不仅为全省基层林业站的建设与发展夯实了基础,而且为全省生态立省、绿色发展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生态公益林建设:我省林业坚持生态优先的建设发展方针。近几年来,全省生态公益林建设和管理工作取得了骄人的业绩。到目前为止,全省纳入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偿的生态公益林总面积达5100万亩,占全省林地面积的32%,高于  “百分之三十”的法定比例。其中,国家级公益林3241.27万亩,省级公益林1858.73万亩。2013年,全省省级以上公益林补偿标准提高到17.5元/亩.年,年补偿资金达8.91亿元,进一步为生态公益林建设、管护和保护提供了有力的物质保障。 
            林地征占用管理:林地为林业之基,发展之本。近年来,我省依据《森林法》及其实施条例,进一步加大了对林地特别是征收占用方面的管理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十一五”期间,全省征收占用面积39511公顷,比“十五”期间21748公顷,增长81.7%;全省森林植21.37亿元,比“十五”期间的4.95元,增长331.7%;既有较地保护了林地资源,又保证了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对林地的需要,为江西国民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林业行政执法:全省林业工作站系统,在各级林业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坚持规范管理、热情服务、严格执法的工作原则,积极有较地担负起了全省林业林木和林地的行政执法任务,年均查处林业行政案件近万起,严厉打击了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构筑起全省森林资源源头管理的坚实堡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