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民生保障水平大幅增长
全面小康,全民共享。记者6月30日从省民政厅获悉,去年我省中央和省级民政专项资金提高到119亿元,增长9.27%,民生保障水平大幅增长。
为了不让一个贫困群众掉队,我省率先在全国印发了《关于加强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制度衔接实施方案的通知》,增加农村低保保障对象10万人,主要用于扶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重点倾斜国定贫困县、赣南等原中央苏区、罗霄山片区等地区;农村低保常补对象占比由12%提高到15%;25个国定贫困县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低保户、五保户、支出型贫困户救助保障力度进一步增强。
经过调整,我省城市低保标准达480元/月,月人均补差水平达到320元;全省农村低保保障标准达到270元/月,月人均补差水平达到195元;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标准达到365元/月,分散供养标准达到290元/月。与此同时,省民政厅还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提升低保管理水平专项活动的实施方案》,开展低保管理水平提升专项活动,进一步规范社会救助工作。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方面,省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将农村五保供养、城市“三无”人员供养制度统筹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首次把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列入地方党政领导班子考核内容;安排中央和省级福彩公益金共3700万元,资助新建、扩建、改造敬老院195所;开展第三轮敬老院等级评定工作,进一步提升敬老院建设管理水平。
灾区群众的情况,始终牵动着社会的心。去年,我省共建设3个市级、8个县级储备库建设,推动救灾车辆80个县(市)配备全覆盖,启动救灾帐篷规范销毁试点;全年启动省级救灾预警响应13次、四级应急响应4次、三级应急响应2次,下拨省级救灾资金2290万元,调运救灾物资4批次发往重灾区,有力保障了受灾群众基本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