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系统47个单位、个人荣获“2011—2015年全国、全省法治宣传教育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称号
6月20日上午,省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在南昌召开全省第十三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会议。会议印发了《关于我省荣获2011—2015年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的通报》和《江西省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表彰2011—2015年全省法治宣传教育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强卫、鹿心社等省领导为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代表颁奖。
在“六五”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中,省委教育工委普法办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法治江西建设“保障社会公平、促进社会诚信、维护社会秩序”三项重点任务,深入实施“六五”普法规划,认真开展“六五”普法规划检查验收、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考试、十大法治人物(事件)评选等各项普法工作,扎实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工作。全省教育系统涌现出了一大批成绩突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共有47个单位、个人受到表彰。
获奖名单如下:
一、2011-2015年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单位(1个)
江西中医药大学
二、2011-2015年全国法治宣传教育模范个人(1名)
王文宪 南昌市滨江学校法制副校长
三、2011-2015年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个人(1名)
肖良平 南昌师范学院政法系党总支副书记
四、2011-2015年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工作者(1名)
程玉玲(女)省委教育工委普法办主任科员
五、2011—2015年全省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单位(17个)
南昌市教育局、萍乡市第三中学、鹰潭市第一中学、赣州市教育局、赣南师范大学、赣州市第十一中学、赣州市南康区第一小学、上高中学、万载县教育局、玉山县第二中学、吉安县第二中学、华东交通大学、江西科技师范大学、江西财经大学、江西师范大学、江西理工大学、江西服装学院
六、2011—2015年全省法治宣传教育先进普法办(2个)
省委教育工委普法办、江西农业大学普法办
七、2011—2015年全省法治宣传教育先进个人(21名)
谌 丽(女)南昌市新建区第五中学教师
罗 峰 德安县第一小学校长助理
徐卫平 乐平市第三中学综治办副主任、普法办副主任
彭和生 浮梁县第一中学副校长
曾丽莎(女)宜春市教育局秘书科科员
谌献忠 宜春市第三小学副校长
段太勇 奉新县教育局党委委员
冷光明 高安中学副校长
程一红(女)上饶市第一小学校长、书记
陈海云 南丰县第二中学普法办(综治办、安全处)主任
潘 彬 黎川县第一中学政教处副主任
吴国亮 资溪县教育科技体育局普法专干
罗小林 南城县盱江小学校长
肖 萍(女)南昌大学立法研究中心专职副主任、法学院教授
梁成意 华东交通大学人文学院院长
欧阳晓安 井冈山大学政法学院副院长
黄 晖 赣南师范大学法宣办主任科员
陈继宇 南昌工程学院党委宣传部副部长
黄语素(女)江西科技学院党委宣传部部长
吴维真 江西广播电视大学党委宣传(统战)部部长
彭学明 省教育厅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处(信访处)副处长
八、2011—2015年全省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工作者(2名)
朱 明 南昌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保卫处普法专干
何永明 省委教育工委研究室主任科员
九、2011—2015年全省法治宣传教育模范(1名)
胡定南 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调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