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粮食库存检查省级复查工作圆满结束
根据省粮食局等四部门关于2014年全省粮食库存检查工作的部署,4月20日至30日,省粮食库存检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开展了省级复查工作。
为做好省级复查工作,省粮食库存检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结合我省粮食库存实际,认真制定了省级复查工作方案,按照“统一抽调、集中培训、混合编组、综合交叉、本地回避”的原则,从全省库存检查人才库中抽调60余人组成了6个由省粮食局相关处室负责同志任组长的省级复查工作组,并于4月20日召开了省级复查工作动员培训会,统一认识,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强调纪律。
各省级复查工作组按复查工作方案规定,合理安排复查计划,严格执行检查规程,对全省纳入检查范围的中央储备粮、国家临时存储粮、地方储备粮以及国有粮食企业的商品粮库存进行了全面复查。重点对11个设区市的粮食库存检查企业自查和市级普查工作进行了检查评估,复查承储库点229个,其中中储粮直属企业36个、地方国有粮食企业193个,复查的粮食总量超过纳入检查范围粮食库存总量的15%,并按规定抽样102个,用于检查库存粮食质量状况。各复查工作组认真遵守“十个严禁”和廉洁查库的工作纪律,主动接受社会和被查企业的监督,较高质量地完成了复查工作任务。
为确保复查工作扎实有效开展,省粮食库存检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成立了由省粮食局领导带队,省粮食局、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农发行相关处室负责同志参加的2个督导组、1个巡查组。各督导、巡查组深入复查工作现场,听汇报、看资料,进粮仓、查粮情,开展了督导和巡查工作。
省粮食库存检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将汇总全省粮食库存检查市级普查和省级复查工作情况,梳理存在的突出问题,并抓好问题的整改落实,确保库存检查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