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全能神邪教组织案宣判 6名被告获刑2至4年
庭审现场吴林芳摄
中新网常德5月13日电(通讯员 吴林芳)5月13日,湖南首起“全能神”邪教组织案在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唐某、陈某明等6名邪教成员因犯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被判处2年至4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法院审理查明,唐某等6名被告人于2009年参加“全能神”组织,此后积极宣传“全能神”精神,发展成员,逐步成为组织骨干人员。
2011年11月至2013年11月,小学文化的被告人唐某曾化名“秋珍”、“李欢”,担任“全能神”常德市金厂教会带领和常北小区带领,负责常北小区邪教人员发展和邪教活动的组织、资金发放、任务下达、工作安排等。他们将信徒分为7人一组,轮流在信徒家中聚会,以所谓学习“教义”、“经文”之名交流经验,给新成员“洗脑”。
2013年12月5日,警方在该组织位于常德武陵区贾家湖社区的视频制作点将唐某等6人抓获归案,并从此地和唐某等人家中查获用于传播“全能神”的书籍163本(册)、手抄或非手抄资料121份(张)、光盘33张、电脑5台及传单等物品。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唐某等人无视国家法律,利用互联网制作、传播邪教组织信息,其行为构成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犯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指控罪名成立。遂依法判处唐某等6名被告有期徒刑2年至4年。
宣判后,各被告均当庭表示认罪服判,不提出上诉。
事实+
邪教“全能神”到底有多邪?
“全能神”又称为“东方闪电”、“实际神”,1995年被国家认定为邪教组织。“全能神”宣扬“世界末日论”,采用造神、诱导、立誓、恐吓等手段,玩弄偷换概念等招数,使一些人堕入其中,最终获得使成员将“生命、财产献给组织”的极强掌控力。历年来,发生在全国多地的多起自杀、他杀等刑事案件均与该教派有关。
“全能神”的传教方法如同传销非常隐秘。为拉来新教徒,“全能神”成员有时甚至会以金钱、手机、摩托车等厚礼相赠,甚至使用一种被称为“性交通”的手段,即要求女信徒利用色相引诱其他教会的一些单身或丧偶男成员。经过20余年发展,隐秘的“全能神”自称成员有数百万之众,教会有几万处之多。
对于不信教者或退出者,“全能神”专设“护法队”,殴打不愿入教或意图脱教的人。例如,河南唐河县“全能神护法”曾在12天内制造8起抢劫、殴打事件,受害人被打断四肢、割去耳朵;河南一小学生曾在放学途中被杀害,警方调查发现,其家人意图脱离“全能神”,遂被实施报复。(腾讯新闻综合潇湘晨报、新京报等报道)